易信言笑着回抱了他。
这份迟来的爱好不容易来到了身边,怎能够去伤害呢?他舍不得,舍不得。他要用双手保护他,就如同大学时,他用自己的屏障保护他,不再受到那群人侮辱。
“学长,做的恋人吧。”
“……好。”
战战兢兢地过了一天,也没见老板找他算账,福音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看来,他不会失去这份工作了。
与易信言缠绵后,常彩叔身上留下清晰的爱痕。处男了四十年,于今天终于破了。这和沈楼的点到即止完全不同。易信言对他身体与灵魂上的爱,是火热的,这种火热,让他浑身颤抖,并沉溺其中。
啊,原来与爱人相结合,是如此地美妙……和羞耻。
事后,常彩叔把自己红通通的脸埋在了枕头里不敢见人。易信言得寸进尺亲吻他背部,让他身体升起酥麻感。
“你、你先出去。”
“学长害羞的样子真可爱。”易信言没有出去。
他才不可爱呢!这个得寸进尺的家伙,明明知道自己体力上跟不上他,却还是各种折腾他。直到、直到现在,他身上还残留着对方进入的感觉。
最终,在常彩叔强烈地要求下,易信言才出了去。
常彩叔拿起衣服慢慢穿上。穿衣过程中,因为今天这场强烈的□□与催情剂,让套在身上衣服摩擦在身上,不免让他升起异样的快感。
小心翼翼地穿好衣服,常彩叔走到床边一拉,外面的城市灯火,已是华灯初上。从房间里走出来,早已收拾好自己的易信言揽住他的腰身:“走吧,去吃点东西。”
早餐已被吐出来,中午和下午尽在床上各种姿势缠绵,常彩叔早已肚子空空。
“你别抱着我的腰。”于是,扯掉对方的手,但扯不掉。易信言还得寸进尺地咬着他的耳朵说:“学长的腰,可真是敏感啊。”
常彩叔脸一红。
还好,公司里除了主动加班的,其他人都下班了。
两人下了楼,司机早已经等待。二人进车以后,便向常彩叔居住的小区去。路上,常彩叔好奇地问他不回家吗?
易信言回答,那栋别墅空空,一个人住着也没意思。还不如蹭他家住舒服呢。
如此厚脸皮的人,是赶不走的。
回到家,常彩叔又做了简单的家常菜,易信言吃得津津有味。吃完,还主动洗完收拾。常彩叔看着,感觉、感觉就像是结了婚的两口子似的。
把这种念头甩掉,常彩叔洗澡去了。可刚脱光衣服没多久,易信言便光溜溜地进来,还把他圈在怀里说:“学长身上的催情剂还没完全消失呢,我来帮学长清除吧。”说吧,便对他新一轮的欢爱。
好在,易信言不是真的禽兽,明白两人之间的体力差距。因此,没有折腾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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