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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起住了两个月了,自从确立了恋爱关系,易信言就像个刚谈恋爱的少年一般,对他黏糊得很。还变着花样把他叫到办公室上下其手,做这样那样,令人感到脸红心跳的事情。即使他警告对方不许乱来,但完全没有听进去嘛。

        常彩叔不是笨蛋,爱得越深,日后感情一旦破裂,那么一方就越生不如死。他也不想往这个方面想,但他就是控制不住。

        如果……如果他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你又在胡思乱想了。”易信言把恋人脑袋的上的头发揉翘起来。他知道对方的不安源于什么,但他愿意用时间去证明他对他的忠诚。

        “不许揉我的脑袋!”打掉易信言的手,好不容易弄扒下去的头发,一下又被他弄得翘起来,真是的。

        收拾好后下楼,小区外兢兢业业的司机早已开车等待。

        二人来到公司时,有个高挑漂亮的女人迎面而来:“易信言。”

        易信言停下脚步——他不认识这个女人。

        对方意气风发地自我介绍:“我叫李欢,你恐怕不认识我,但我与曲家的渊源很深。”

        易信言挑嘴一笑:“所以,你想做什么?”用女人来对付他,曲老头也太瞧不起他了。

        李欢拨了一下头发,傲然地说道:“这个事情,不如我们到楼上谈谈。”

        易信言露出嘲讽的笑容:“李小姐,我们公司有个规定——不欢迎与曲家有任何关系的人。”接着,他逼上前,“所以,我奉劝你一句,别掺和进来。不管你什么身份,我不会因为你是女人而手软。”

        没来的,李欢惊惧地退了一步。

        这个男人,太可怕了!从他身上透出来的危险气息,像魔鬼一般,随时会取掉她的性命。

        别说李欢,大堂里的员工,也被吓退了一步。他们只知道,老板脾气坏,一旦生起气来,就是某个人倒霉的时候。但他身上一旦散发出这种迫人的气息,就比生气的时候还可怕。这令呆在公司已有十多年的职员想到了一件事。

        那件事,差点让公司破产,那时,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就是这种气息。

        细腻敏感的常彩叔不安地牵住易信言的手:“易信言……”

        似乎感受到从恋人指尖传递而来的害怕,易信言身上那股令人畏惧的气息消失不见了。他揽住恋人的腰身笑着说:“没事。让你受惊了。”

        希望,这个女人知难而退。不然,他会让她知道什么叫后悔。

        受到惊吓的李欢感觉颜面尽失。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么威胁过自己。脾气小姐发作的她,追上前大声喊道:“等一下!”

        但前台的工作人员拦住了她。

        易信言笑意吟吟地回头吩咐:“我说过,别放任何与曲家有关的人进门。”

        守门的保安得令:“放狗——”

        “汪汪汪!”那两条大狼狗扑了过来,李欢吓得花容失色。最终,她逃不过被撕碎衣服的命运。公司的职员们内心为她默哀了一秒钟。

        看着李欢被狼狗扑倒在地撕碎衣服,常彩叔说:“这样好吗?”

        易信言懒着他进入电梯:“学长再把目光放在别的人身上,我可是要生气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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