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燕歌行7.1444.z (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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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神的还在後面呢,”汪臻喝了杯酒,“那白狐可不是寻常的狐仙,而是个得道的天狐!吞过天狐的上品红丸,憨儿不但开了窍了,还多了一樁异处,不拘他身在何处,心念一动,方圆百里的狐女都会闻风而至,任其施为,丝毫违抗不得。”

        少主若有所思地说道:“怪不得他不肯与宰相联姻,有狐女相陪,何须凡间俗女?”

        “正是这个道理!”汪臻道:“前面说他入京中了进士,没过几年就辞官不作,带着数名艳女回乡,起了偌大的家业。每日里呼朋唤友,夜夜笙歌。据说天狐的红丸能令真阳不泄,神妙非常。”

        那位少主狭长的眼中闪过一抹光亮。

        “白员外直到寿登百岁,还能夜御数女,尽享人间至乐。最後乘风仙去,遗留的故园藩衍成镇,就是此地了。”

        汪臻笑道:“方才两位问此地的来历。想那狐仙到此,便入其彀中,脱身不得,因此这地方也就被叫做留仙坪了。”

        “原来如此!”少主感慨道:“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可为一叹!”

        旁边的老者道:“这是哪年的事了?”

        “总有百余年了吧。不瞒各位,汪某祖上就是给白员外做事的,小时候听爷爷说,我太爷爷还给白员外当过长随呢。传言白员外的内宅群芳荟萃,尽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老者叹道:“也是个有大福气的。可惜未能一见。”

        汪臻道:“前贤虽去,这留仙坪却成了一处灵地,每每有狐仙出没。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人能再遇上天狐,得了红丸,与狐女欢好的香艳轶事却是不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诸位今晚就能遇上,莫说春风一度,便是侥幸得了狐仙的红丸也未可知。”

        壮汉笑道:“昔爷,今晚睡觉可得睁隻眼,说不定有狐仙看上你了呢。”

        众人哈哈大笑,罗令暗暗撇嘴。汪臻这破落户惯会察颜观色,全靠着一张嘴混吃混喝。平常惯用的伎俩,就是拿白员外遇狐说事,前面一番说辞敲鼓听音,若是文人,就会大讲诗赋,拼凑些章句,冒充白员外的诗文;若是热衷功名的,就会大讲当了进士之後,如何做官;若是热衷富贵的,就会大讲如何与豪门权贵联姻;若是贪图钱财的,就会讲辞官之後,如何起家兴业……总之就是四个字:投其所好。

        那少主方才欲言又止,多半是席间不好多问,待散了席再讨教红丸的详情,这便上了汪臻那厮的套,左右要捞他一笔银子出来才肯罢休。

        夜色越来越深,外面的越二爷也越发焦急。

        忽然远处亮起一点灯火,接着马蹄声隐隐传来,一行车马从山坳驶出。越二爷长舒了一口气,连忙撩起衣袍,快步迎上前去。

        客栈掌柜带了两个伙计一道去迎,这会儿早早便下了马,牵着缰绳在最前面引路。後面一名大汉虎背熊腰,雄壮威猛,他腰佩长刀,肩後背着一张铁弓,身形剽悍。

        再往後是十余骑护卫,虽然不露峥嵘,但落在越二爷这等见惯了人物的老手眼里,那些护卫个个都是百战之余的精锐,杀的人只怕比前面那壮汉还多。後面五辆双辕的宽厢四轮马车,车上未打旗号,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一看车辆的木料、做工,就不是寻常货色。

        车旁跟着一名彪形凶汉,却是一名兽蛮人。那兽蛮汉子虽是徒步,却与旁边的骑手差不多高,隆冬进节,他只披了一条兽皮坎肩,裸露的双臂生满浓毛,形如野兽,口中伸出一对獠牙,脸上印着一块巨大的青斑,顾盼间如同虎狼,凶狞可怖。

        相比之下,车旁另几名骑手身形就纤细多了,体态窈窕,显然是女子。只不过她们头上都戴着圆笠,用来遮风的面纱从笠沿一直垂到肩下,看不清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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