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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哄了一下午,他才知道,隔壁的盛羽是个“好吃狗”,没事就在外面晃来晃去,看到谁拿着零食,就笑嘻嘻地扑上去。以前有大一点的孩子逗盛羽,将零食举得老高,“叫哥哥才给吃。”盛羽一蹦一跳,连声喊道:“哥哥!哥哥!”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后来每次有零食,都让盛羽先叫“哥哥”或者“姐姐”。久而久之,盛羽养成了习惯,想吃零食就喊“哥哥”,喊了“哥哥”就有零食吃。

        “男孩子怎么能这样?”他还没消气。

        母亲又说,盛羽挺可怜的,盛家家教很严,盛羽没有妈妈,父亲严肃刻板,以部队管理军人的模式养儿子,家里从来不准备零食。

        “这么可怜啊?”

        “是啊,所以你以后见着小羽了,要对他好点,零食而已,没了妈妈还可以给你买。”

        被母亲说服后,他开始注意盛羽。渐渐发现盛羽真的很可怜,清早起来跑步,中午太阳那么烈,还被罚站军姿,晚上盛家时常传出哭闹声,一听就是盛羽正在挨打。

        也许小男子汉对弱者的保护欲总是格外强,自从认定盛羽可怜后,他就成了盛羽的零食供应者。肖家父母虽然不像盛家那样严厉,但也不会大手大脚地给小孩子零花钱。他把所有零花钱,连同压岁钱都拿了出来,天天给盛羽买零食,还偷偷摸摸带盛羽去吃肯德基。

        最初,盛羽每拿一样零食,就跟他鞠躬,说“谢谢哥哥”。后来大概是熟了,“哥哥”就不喊了。

        但过了很多年,他还是记得那时候盛羽脆生生的“哥哥”。

        青春期的盛羽成了整个大院最叛逆的人。白嫩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五官长开,软萌感消逝无踪,眉眼间皆是桀骜不驯,身子劲痩,力量惊人,腹肌如同精工雕琢,打起架来出手凶悍,几乎找不到对手。

        那样的盛羽,占领着他的所有注意。

        还不到16岁,他就明白自己喜欢上了盛羽。别说在那个年代,就是今时今日,也算彻头彻尾的早恋。

        早恋的对象还是一位同性。

        十来岁的男孩,表达喜欢的方式各有各的蹩脚。总结起来无非是——我喜欢你,我就要欺负你。

        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满满的存在感。

        他却要自认“成熟”一些,很少欺负盛羽,害怕被盛羽、旁人发现自己的心思,于是总是在盛羽跟前提另一个人。

        “沈棹真可爱。”

        “沈棹好像考了他们班第一。”

        “沈棹过来了,哎你又臭脸,你看看人家沈棹就从来不黑脸。”

        说着,还扯了扯盛羽的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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