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喜欢小孩子吧?
哦,对了,金发少年的名字叫瑟维·皮尔森。
那我也干脆给自己起一个名字吧,毕竟我可是这个异世界之主,没有响亮的名字怎么行?
于是,我给自己也取了一个名字。
他既然叫瑟维,那我便是——
皮尔森。
好吧,重新介绍一下。
我是一具骷髅,是这个异世界旷古烁今的王者。
是一只强大且傲娇的骷髅。
我的名字叫皮尔森。
——
似乎是察觉到我的念想,还是被我的英勇事迹所慑服。
我被召唤了。
一阵天旋地转后,我就看到了那一头金发的少年,但少年那铅灰色的双眼已经被黑色两色代替了。
不仅如此,比记忆中更加成熟。
但我还是一眼瞧出了对方。
对方很明显也瞧出了我,甚至太激动掉了眼泪,还——
还牢牢地抱紧了我!
占我的便宜!
不管心中有多嫌弃,我也没舍得推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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