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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马点了点头,接近的时候闻到汽笛身上的汗味——想来运动过量,并未来的及洗浴。汽笛观察力不错,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是不是很难闻?”他闻了闻自己,“没办法,每次训练后,都有些新手过于兴奋,想要大开杀戒——我不太喜欢他们在这里杀来杀去,所以差不多都要待到中午才走。”

        汽笛稍微往远退了退,有马摇头,沉声道,“没关系。”他心里感到意外,在殉道者中,还没有见过不喜欢过分杀戮的喰种。

        “有点意外?”汽笛观察着有马,虽然有面具的遮掩,他难以看到眼前新手的表情。这也是他不喜欢戴面具的原因。他曾经与巴比伦探讨过这个问题,在他已经唾液喷溅了将近一个小时,巴比伦终于回应了,“好吧,你若决定不戴面具,就随意吧。但我可不想在进行杀人游戏时露出脸来。”

        汽笛继续对有马说,“说实在的,我并不是很喜欢这里,但是我和‘王’他们,都是一起长大的。在一起早成了习惯。我觉得你也不太像喜欢杀来杀去的样子,毕竟狩猎你的喰种还都活着。你又挺厉害——不错,这点倒是像我。”汽笛的脸上露出一种找到同类的欣慰表情。

        有马认真的倾听,自然而然随着汽笛走向角落,提出自己的问题,“有一件事……为什么敲门要敲11次?”

        汽笛顿了一下,挠挠头,“这我也不太清楚,平时没怎么关心……‘王’决定的,好像是塔罗牌相关……唉,一起长大中,就数王和巴比伦最好学,不是摆弄《圣经》就是塔罗牌,现在又一起研究西语……”他忽然想起什么,“对了,‘王’发简讯说要找你,让你认识一下狂犬——看来王挺看重你。这样,你选择要留在哪个基地了吗?”

        有马冷静而耐心的摇了摇头,并未被汽笛跳跃性的思维扰乱,而是认真梳理得到的信息——过早被注意,既有优势,也有劣势。

        “你挺合我缘分的,”汽笛继续说,“虽然,一般厉害的新手都会到狂犬那去——就是上次缺席那个。他主要负责清道夫的工作,在他那里会有更多的共喰机会。不过,你怎么样,要不要考虑留在2?我的基地也不错,为了丰富它,我让牛奶帮我弄了不少格斗器械,平时可以一起切磋一下。”

        ……兔子和美食家在3,不适合与他们同一基地……巴比伦的1基地的话,已经接触过,这个喰种非常沉默,不容易得到消息……狂犬的4基地的话,是否会更容易进入核心……

        忽然,吉他箱里传来轻轻的敲击声,很轻,有马仔细的听了片刻,改了主意,点头对汽笛回应,“听上去不错。”

        汽笛露出高兴的表情,“看你刚才犹豫,我还以为要求太过分了,毕竟,大家都知道狂犬那里好出头。这样,等过了中午,你和我一起去2,我这就给王和狂犬发简讯。”

        有马注视着汽笛的背影,毫无防备的将后背暴露给他。

        刚才‘研’告诉他:狂犬危险。

        然而如今推脱不见狂犬的话,反而更增嫌疑。如今也只能暗暗蛰伏,静观其变。与汽笛一个基地,似乎也不错。这个喰种非常多话,能探听到更多消息。

        “我到那里去看看。”有马说,指着绞刑架。

        “嗯。”汽笛随意应了一声,他正在发简讯。

        有马走到绞刑架下,环视了一周,确定安全后,开始用电码与‘研’交流。他尽量选择简单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狂犬、问题?”

        “嗅觉。‘花’。‘桃心’。”

        有马想了想,明白了,最后敲击安慰‘研’。

        “别担心。”

        狂犬来的快的出乎意料,就像一头猎食的野兽一样焦急。在急促的11次敲门声响后,门被一把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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