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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常乐想,大概是自己想多了。他确实在意岳无缘,也许这种在意的程度已经超越了“安全距离”。对于花常乐而言,岳无缘顶多是个亲人——表弟,不可能成为恋人。名义上他们是伴侣,但是这只是一个幌子,婚姻没有爱情基础,只是对付生活的临时栅栏而已。现在花常乐丢了工作,不得不考虑别的事情。

        ——也许这是岳无缘的错。

        不。花常乐很清楚,自己的性格不适合当警察,营救岳无缘的事情只是一个导火线,引发了尘封多年的炸弹。也许是吧。他想着很早以前,很早以前……那张照片上的男人。

        就在这时,一个东西落在花常乐脚下。

        那是一只脏兮兮的粉色布偶熊。

        花常乐还没反应过来,一个怒火冲天的女人就一脚踹飞了那只脏兮兮的布偶熊。

        布偶熊掉得远远的。

        花常乐愣住了。岳无缘却没有。

        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从那个奇怪女人身后跑过来,跌跌撞撞过去,捡起脏兮兮的熊,开始大哭。小女孩看起来四、五岁了,不知遭受了什么,一边的脸是青肿的。因为痛哭,她看起来格外狼狈。她提着布偶熊的手,把脏兮兮的布偶紧紧抱在胸前,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向那个女人——也许那是她的母亲。

        但是那个女人没有搭理小女孩,自顾自地走了。

        花常乐感觉有点不舒服,这种事情,看起来像是虐待儿童,他想要上去拉住女人和她沟通,但是岳无缘拦住了他。岳无缘用眼神暗示花常乐,别插手。

        很明显,这是别人的家事。

        他们没有沟通,但是有默契。别人的家事,外人不该插手。

        花常乐知道,只是觉得膈应。

        一开始,他们确实有默契,但是过了五秒,岳无缘就亲自上阵打破了默契。他跑到小女孩那里,和小女孩搭话。

        小女孩害怕陌生人,抱紧了布偶熊。

        岳无缘意外地耐心,问小女孩怎么了。

        小女孩说:“妈妈不要我了。”

        岳无缘说:“别怕别怕,如果你妈妈再欺负你,你就告诉她,虐待小孩可以起诉父母,警察会剥夺她的监护权,也就是说,如果她再欺负你,你就可以去找警察叔叔。”说着他还比了比手势,做了个警察敬礼的动作,继续说:“你知道那些警察吧,穿着制服的,带着帽子,电视上有,外面也有。如果你不知道怎么找警察,就问路上的叔叔阿姨,‘怎么报警’……”

        小女孩哭兮兮地抹着眼泪,点了点头,说:“我知道……警察叔叔。”

        但是那边的女人看见有人勾搭女儿,气不打一处来。她走过来训斥岳无缘:“你他妈什么人啊!”

        岳无缘站起来,对那个女人说:“我和小妹妹说话,她说你不要她了,姐姐,这个……看上去很像是虐待儿童啊。虐待儿童会被剥夺监护权,这个,我觉得成年人都应该知道。”

        那女人更是愤怒,指责道:“关你什么事,我们家的事情。”

        岳无缘指着小女孩脸上的伤,直直逼问:“那孩子的脸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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