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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画师,但在这一刻,我很想把他画成我的情人,不管时光,不论成长,合合分分,眷侣鸳鸯。

        “金叶榆,咬我。”

        他无奈地叹口气,终于将我那粉色的两粒咬于齿间,我浑身颤抖,脊背上发麻地厉害,我激动之余把指甲扣进他的头皮,听到他闷哼一声,才不甘地放开来。

        我摸着他的头发,“金叶榆,乖,咬狠一些。”

        他抬头看我,一双眼里云雾飘渺,他可能读不懂我,可理解这种东西,我并不需要。

        “嗯啊……”胸前带来的刺痛让我舒服地呼喊出声,他本来犹犹豫豫温温吞吞地,现在似乎被我这一声娇痛吓到了。

        人被吓到后只有两种反应,一种是从此萎靡不振,不敢再重蹈覆辙一步,另一种,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夜路走多了就再也不怕鬼。

        他明显是后者,因为,他亢奋了。

        他很有天赋,现已无师自通,若不是和他待了这么久,我真会怀疑他大概是个中翘楚。

        牙齿走过的地方再碰到舌头,会燃起火辣辣的疼,我感觉身上所有毛孔都张开了,他们被未知的兴奋唤醒了细胞。

        我还没累,他好像咬乏了,睁着一双漂亮的眼问我,“舒服了吗?”他的眼睛最漂亮,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看到,其实都有些细微的变化,但就是这些变化推搡着我,让我觉得他这个人足够鲜活。

        我喜欢有生机的东西,因为我身上全是死气。

        我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在他棉质的内裤上捏了一把,果然,还是那样。

        他有些难堪,把头微微转过去,我掐着他的脖子将他拉上来,在他失落的眼角落下一吻。

        “我也让你舒服好不好。”

        “小深,我……”我寻着股沟突然把指尖插进了他的股缝,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身子猛地向后退去,脱离了我的控制。

        他在家的时候也偏爱白衬衣,可他不伦不类,为了盘腿坐在沙发上,他下半身穿的却是运动长裤,和杜庭微同款同色。

        我一把拉着他的领子,按着他的脖子将他的头砸在床上。

        他没料到我会这样,在他眼里我只是个有点莫名其妙的美人,可我现在就是在莫名其妙啊。

        喜欢宅在家里不出门的人,总会对突如其来的攻击迟钝一点,所以他现在还在反应。

        后穴带着疼痛的入侵终于叫醒了他,他一把就挣脱了我,现在我们颠倒了,他把我压在身下。

        说实话要说臂力这个东西,我真的比不过他,他个头和杜庭微一样,身材也差不多,可我不行,我矮了他们七公分,尽管我在人群里已经很出众。

        也不说细胳膊细腿,我有肌肉,但很薄,我算矫健,但比不上他们茁壮。

        “小深,别闹了。”

        他脾气也太好了些,一米八七的人被我欺负成这样,都还能心平气和跟我说别闹,都快成唐僧了。

        “你不难受吗?”我好笑地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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