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就会循环播放,可它并不是安眠曲,我通常越听就越清醒,有时候会从晚上听到早晨,阳光照到地板上,我还以为是月亮。
在那张床上躺了三个小时,眼看天色变暗,我才起床,起来的时候,床板被沾湿了。
我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砸下去了,毛毯早就被撤到客厅了,手机砸下去哐啷一声,肉眼可见的刮掉了边框一点漆,我趴下去取,找到受罪的机器,起身时却转头看见床底最里边一个半米宽长的箱子。
我没见过,不是我的,这个房子里也不是金叶榆的,那就只有是,杜庭微的。
有点欣喜,又有些慌张,我爬进去把箱子拉出来,膝盖全是毛灰,那是个复古色的木头箱子,四边裹着墨绿色的牛皮,正中央挂着一把铜色的密码锁。
我输了金叶榆的生日,打不开,我放心了,这不是他的东西,我要带走它,杜庭微的东西我便不能在这里拆,我像那时被嫉妒冲昏头脑的自己,不想在金叶榆的地盘上查看任何跟杜庭微有关的东西。
把它带走,我想,我得把它带走,不能留给金叶榆,也不能留给金叶榆的垃圾桶,我得带走。
不是我贪心,是我在保护。
我把箱子抱起来,以为会很沉,但出乎意料很轻,基本全是箱子本身的重量。
我走到门口,看到了挂在墙上的那把黑色小提琴,我看了一眼,不假思索把它拉到怀里,然后关门出去。
就当我是个小偷,我就偷了,你能怎么着。
算来算去,我最后装在行李箱的只有三样东西,杜庭微给我画的涂鸦短袖,杜庭微只给我一人煮奶的小锅,还有杜庭微的床上三件套。
除了自己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我连多余的内裤都没拿,因为全在金叶榆的地盘上挨过。
我在桌子上放了五万块现金,把我的租金还有吃喝的钱大概给他结算了一下,只多不少,锁上门后我就把钥匙扔到了垃圾桶里。
两清的感觉太好了,比还清高利贷还让人高兴。
外边天黑了,我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抱着小木箱,出来的时候差点摔了一跤,我走了正门,坐着地铁,却不知道去哪里,然后就在随便一站下了车。
路上有人看我,我心虚,就去到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个口罩戴上,走着走着,终于看到一个小旅社,很破很旧,但看着就便宜,问过价格后我在那里租了一个礼拜,准备这个礼拜找个工作,再租个房子。
一天八十,超过五天70,所以我租了一个礼拜490,还行。
旅馆挺破的,床单都洗到发黄了,一个破电视只有三个台,阳台上的窗子破了一角,店家拿纸板糊上了,有风。
真不好,从南边吹过来的话,更不好了。
房间一共就十平米,所有家具,一张床,一个单人沙发,一个老式木柜加大屁股的台式电视。
不知怎么设计的,浴室的花洒就按在马桶稍斜上方,我想着洗澡是不是还得蹲马桶上。
隔音效果也有些差,隔壁的甄嬛传我在这里都知道演到了第几集,嬛嬛长嬛嬛短的,你倒是让嬛嬛生下你的崽啊,没出息的,白让嬛嬛爱你了。
房间里没有热水器,就是有我也不敢用,谁知道煮过什么东西,在酒店工作的时候,不是没再见过煮内裤的,也不知真干净假干净。
我有点不舍,但没办法,为了晚上能睡着,我只把杜庭微的床单被套枕套枕巾全部拿出来换上,委屈你们了,我以后挣了大钱一定把你们供起来,我安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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