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门面,以带给人视觉享受为第一位,吸引来蜜蜂蝴蝶的同时,也招来了苍蝇蚊虫。
不过没关系,我早已熟练掌握礼貌地拒绝别人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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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抵达首都当天,主办方就邀请了我们去参加晚宴。
这回的金主爸爸和我预想的油腻中年人形象大相径庭,竟然意外地清秀帅气,谈吐也很得体。
他隔着人群一眼就盯上了我,大步走来。
彼时我正站在自助餐桌前挑着小蛋糕,想一会儿带给霍诩。
金主爸爸站到我身边:“拜诺?”
“费先生。”
李姐给我们打预防针的时候没有忘记展示重点盯防对象的照片,我看了一眼就记住了。
长得这么帅,帅得很有渣攻的潜质。
“真荣幸,你竟然知道我,”渣渣费朗声笑道,“我可一直都是你们组合的粉丝呢!”
“噢?那您最喜欢我们组合的哪首歌?”
“呃……就那个,最火的……《木马之年》。”渣渣费抓耳挠腮总算说出一个名字。
可惜那不是我们组合的歌,而是对家r的出道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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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而不语,懒得揭穿他。
他恐怕也意识到自己漏了馅,忙补救道:“其实我不怎么关注男团啦,就是单纯喜欢你。”
说完还以为自以为很撩地歪头看我。
呵呵,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
“谢谢你。”我皮笑肉不笑地感谢他。
“那个,等会儿晚宴结束了我们出去喝一杯吧,就我们俩如何?”
?为何如此迅速?你以为门面是这么好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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