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喜欢上锐斯了。
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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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赚钱后买的小公寓间里,麻木地看着天花板,什么也不想做。
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我也想放下顾虑,主动地去追求喜欢的人。
可是我不能了。
锐斯还是个小孩子,什么都没经历过,他值得更好的人。
而不是懦弱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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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喜欢我的。
他喜欢的人是那个送他小猪玩偶的女孩子。
好气啊,我小时候早点遇到他,一定会把工厂里的限量款毛绒公仔都塞给他,让他成为我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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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逃得太仓促狼狈,数据线忘了带,在智能手机变成砖头之后,我与外界交流的方式只有台式电脑和老人机。
老人机的号码没有告诉过公司的人,锐斯他们也不知道。
有些庆幸,却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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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在无聊的时候打打游戏,试图度过漫长的时间。
我登录了微博小号,帮锐斯反黑。
我承认,自己是被刚出道时帮我怼黑粉的他给感动到了,本来只是想偶尔回报点,后来不知不觉就成了习惯。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在他生日那天不小心忘了切换账号,转发点赞了营销号黑他的微博。
我本来是想替他说话的,阴差阳错就成了我们“不和”的实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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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个午觉,锐斯不在我身边,我忘了调空调温度,一不小心就感冒了。
吃了点药又躺沙发上睡到晚上八点,我被一阵门铃声惊醒。
拖着无力的身体移到门铃那儿望了一眼。
我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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