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盏抱住原胥,许久才道:“我明白。”
自从笔记本曝了光,原胥就不再悄悄写了,知道周盏会看,于是时常“夹带”一句甜腻腻的告白,比如“盏盏我爱你”,比如“想盏盏”。
时间一长,笔记本里的告白就变了味道,从单纯的甜拐向“甜甜的黄”。
原胥不像刚离开军营时那么闷了,会逗周盏,偶尔耍个赖,虽然面对面时还不太放得开,但写在笔记本上时就相当肆无忌惮了。
“盏盏今天舔了我。”
周盏:……
“盏盏右边腿根最敏感,我一吮那儿,他腹肌就要紧一下。”
周盏:不会吧?
“今天想骑盏盏。”
周盏:……好。
私密的笔记本成了古老的书信,两个人都乐此不疲,一人写一人看,像学生时代偷偷摸摸传纸条的情侣。
而记忆,也在琐碎的日常中一点一点被找回。
27岁那年,原胥逐渐想起了很多入伍后的事,开始只是零星而模糊的片段,之后片段被串联在一起,并愈发清晰。
周盏的“谎言”就像斑驳的旧墙,墙砖剥落,在真实面前碎成细小的粉末。
原胥终于想起来,当初锲而不舍——或者说死皮赖脸追人的不是周盏,是他自己。
真实让人羞赧,他心跳加速,甚至想打个地洞钻进去,藏好了再也不出来。
但是比羞赧更多的却是感激、感动,还有什么?
大约还有比过去更深入骨髓的眷念。
他埋在周盏胸口,脸红到了耳根,笑着笑着就落泪了。
“你骗我,明明是我追你。我当初追了你那么久,18岁到20岁,两年呢!赖着你开小灶的是我,为你跑去边防侦察连的也是我,表白的是我。你居然把咱俩处朋友的功劳都捞自己身上。太卑鄙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