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担心保护不来我,才不让我去的?”
“切,保护不了你?一群野蛮人?打的过我特种兵?”
“那好,我易容跟你们去。”
上当了。白伏城一脸:额?宝贝儿,你真的去?
当然。何清欢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还有十几天的时间,任凭白伏城怎么哀求凄惨哭叫,都没有挽回神使大人要去原始集会上开开眼界的想法。
最后,只得安排了一百个勇士和能说会道的梅花姐春花跟着一起去。
勇士们背着歪瓜裂枣的筐,好筐都不敢背着出来。
里面装着陶碗,这个因为已经有部落会制作了,他们再制作出来,并不会引起格外的关注。
一些熟好了的皮子,冬天皮子都是紧俏物资,保暖啊。
还有就是打的猎物。集会附近的猎物都快跑光了。
何清欢穿着草鞋,没敢穿狼爪,怕引人注意,穿着小皮裙,露出一身细嫩的肉。
在色狼的目光下,全身涂上姜黄汁混合的泥巴,看上去又不健康又脏。
好了,白伏城满意了,没人能看出来了。
一行人出发了,部落交给大山和春山,大本营那边有夯昆百夫长总管着。
这些人继续收集食物,鞣制皮子,编制筐,鞋,该干嘛干嘛。
一行人早出晚归,因为白伏城尽量把在外面的时间缩短,留在外面一天,危险就多一天。
不仅是原始森林里野兽出没,还有野蛮人不可理喻,死轴。
集会上经常见到的就是斗殴,因为交换东西不高兴。
因为女人啊,因为地方不中意啊,因为某个勇士看了他一眼啊。
所有的事情都可能成为斗殴的原因,斗殴也是展示自己部落比较勇猛强悍的一种手段,、
让别的部落不敢招惹自己。
在集会上大架打赢了的勇士可是会受到女人的青睐的。
因此,某个挑衅的眼神就足以引发两个壮汉之间血腥的斗殴。
白伏城这次带的是经过他选拔的勇士,熟悉格斗,身体健康,反应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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