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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坐在海堤的隐蔽处,手不轻不重地握着。没人看得到,宋丰丰甚至觉得,被人看到他也无所谓了。

        小狗又不识相地跑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无主的拖鞋。

        宋丰丰先起身,一把将喻冬也拉了起来。小狗跑在他俩前头,昂着头,很有气势,是一位开路的先锋。

        “它到底叫什么名字?”宋丰丰几乎要恳求喻冬了,“不叫黑丰行不行?”

        “大名叫宝仔。”

        宋丰丰松了一口气。

        “小名叫黑丰。”喻冬坏笑着说。

        宋丰丰抬腿踢他一脚,喻冬大笑着躲开,很快又站回宋丰丰身边。

        他的胳膊和宋丰丰的胳膊贴得很近。毕竟路很窄,毕竟这么窄的路上还有这样多的车。喻冬用一堆理由来说服自己。

        肌肤相贴的感觉说不出的好。

        他俩有时候会转头互相看着对方眼睛讲话。这需要很强的自制力。

        因为有时候会忘记看前路,直接踩到坑里去。

        宋丰丰所在的足球队调节了人员配置。高一新生进入了队伍之中,之前的几个高三学生已经毕业了,而队长现在升上了高三,开始在球队里物色可以接班的人。

        他找过宋丰丰好几次,问他有没有当队长的兴趣。

        宋丰丰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的,但高二年级里除了他之外,也确实没有别的球员可以担任这个职位了。宋丰丰在场上的能力是足以服众的。

        “其实你也很有人格魅力,特别容易跟人打成一片。”队长说起这些话来一套一套的,“当队长对你以后高考推荐也有好处,你真的要好好考虑考虑。”

        队长基本已经确定自己可以去哪个学校了。他会以体育特招生身份进入一所不错的学校,在大学生运动会上带领学校的球队踢出不错的成绩。

        “十一月开始我就不会再参与球队的任何工作了。”队长告诉宋丰丰,“我要补课,我的成绩太差了……我至少要考上350分能上大学,最好能考400分,这样我能挑专业。我想读工商管理,但是他们的商学院分数特别高……”

        聊着聊着,话题岔到了队长的人生选择上。

        宋丰丰还没彻底做出决定,省里的中学生足球比赛又开始了。市三中作为去年的冠军,肩负着许多期待,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省城,开始比赛。

        宋丰丰没去省城之前,喻冬还不觉得特别想他。因为两人基本上学放学都在一起,每天还会一起遛狗,下了晚自习还要绕道海岸线嘀嘀咕咕慢吞吞地打发回家的一段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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