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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的烹饪方法是炖煮,可跟猪肺一起炖的食材有多种,咸味的菜干笋干,甜味的蜜枣等等。大黑羊虽爱吃甜食,却仅限于茶余饭后的点心,将蜜枣放在汤里是他不能接受的。

        莫文远本就把大黑羊捧着,现在两人又有肌肤相亲的经历,就把他放在心尖尖上了,做吃食都随他口味,他沉吟片刻,就提刀向后院,捉了只小公鸡。

        小公鸡拆解开,皮香肉嫩,指腹点在鸡肉块上,丝滑的触感让他露出笑容,他的眼神果然好,挑到了最好的小公鸡。

        莫文远的人设有点了,他用手抚摸鸡肉,眼神停留在含情脉脉上,哎,这才是用爱做菜啊。

        厨师徒弟有问题要请教莫文远,正好从窗口路过,看见了师父的眼神,肃然起敬,对他更加敬佩,回去后告诉其他师兄弟道:“师父就是师父,他看食材的眼神,与我们都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不就是看食材?

        那徒弟眉眼深沉道:“他看食材的眼神,比我看媳妇都热切!”

        莫文远的徒弟有不少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儿,便是结婚了,也是新婚燕尔,火热非常,听这徒弟说话,他们纷纷点头道:“真不愧是师父!”

        “做每一道菜都饱含热情。”

        “我辈远远不及。”

        ……

        鸡肉小火慢炖,鲜香扑鼻,白胖可爱的香菇吸满了汁水,菇类本就有提鲜的作用,与嫩生生的小公鸡块放在一锅里煮,鲜的人舌头都要掉了。

        汤品为奶白色,猪肺切丝在其中沉沉浮浮,莫文远瞅了眼锅,又鼓捣出一碟蘸料,那蘸料的颜色与酱油类似,但也不知是如何做的,只保留了酱油的黄豆鲜味以及淡淡的咸。

        装了酱料的小碗往饕餮面前一放,他再用抹布覆盖把手,连锅端了放他面前。

        “猪肺捞出来,刷一遍酱汁再吃。”莫文远笑得眉眼弯弯,如同嫩绿色的柳叶,煞是好看。

        饕餮看他的笑脸,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扑通扑通强有力地跳动,随时可以从喉咙口跳出来。

        美食当前,他终于恢复了清明的意志,拿起碗筷品尝。

        他很会吃,知此菜品样样都为精华,先以勺子捞汤,后又不忘捞鸡块与猪肺丝。

        汤的味道很难用言语形容,舌头尖触之,便能感觉到浅淡的香味,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凝聚了鸡肉精华的味道逐渐在口中绽放开,浓郁而富有韵味,久久不消散。

        鸡肉嫩生生的,牙齿稍微用力,肉就被磕破了,从肉中抽拉出的鸡丝更是柔软无比,轻而易举就被撕扯下一小块,鸡丝根根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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