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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了。

        赛车跟篮球一样,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大部分男人所热衷的运动,里边儿擦出的火花,自然也是难以灭下去,想当年第一次跟他哥杠上也是因为一颗球,到底是谁砸到了后脑勺上。

        晚上一个人跑回家,吃了家里做的羊肉汤,行骋跑窗口去看了一下楼下亮没亮灯,管他妈妈要了祛疤膏,敲他哥的门儿去了。

        今天他爸爸在家里抽烟把沙发给杵了个印儿,那火星子烧得响,迅速点着,行骋忽然就想起宁玺的手腕上。

        拿去给他抹抹手腕,不知道有没有用。

        他这门铃一摁,门开了,扑鼻而来就是满客厅的烟味。

        宁玺垂着眼,鼻尖一颗小痣衬得脸庞愈发好看,皮肤还是白得过分,手里扯着一张数学卷子,手掌心儿攥了草稿纸,上边儿方程式还看得清晰。

        再往下,宁玺嘴里咬了一根烟,烧了一半,火星忽亮。

        半边面容沉浸在烟雾里的宁玺,那么迷幻,那么孤独,模模糊糊的眉眼,清瘦而美好的下颚轮廓,烟头上每一寸都烧到了行骋的眼里。

        行骋捏了捏手里的祛疤膏,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着他哥这个样子。

        颓废而神秘,眼神淡漠,一边儿抽烟一边儿写数学题,坐在客厅里,点着那盏灯,自己买的那一方小桌上,还有小半张没用完的草稿纸。

        宁玺吸了一口烟,没掐,吐了个圈儿出来,抬起眼,定定地看着行骋。

        他终于,他总算,在行骋面前,露出了最真实的自己。

        在行骋曾经看不见的地方,他并没有表面那么优秀,也没有多么阳光。

        笑,或者不笑,都是他。

        坚强,或者懦弱,也都是他。

        行骋说明了来意,宁玺挽起袖子就把手臂伸了过去。

        那疤痕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狰狞可怖,微微凹陷下去一些,呈深褐色,看得行骋喉咙跟被人掐住了一般。

        就跟手里捧了个什么似的,行骋拿出棉签,不敢乱来了,一点点儿地给他上药,眼神就没离开过那一块疤痕。

        他涂得慢,宁玺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没忍住,笑道:“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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