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乔的眼神忽然郑重起来,口气也前所未有地认真,“我是中国人,可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家乡是什么样子。”他目光微微低垂,“我很想知道。”
赵文彦讶异。
沈乔似乎看出了他的不解,解释道:“我在香港出生,七岁才来英国。改变国籍是因为法律,而不是我的选择。”
“如果可以选择,很多人更愿意选英国国籍。”赵文彦说。
“但我不!”沈乔有些着急,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有些迟疑地问道,“你也会这么选吗?”
“这倒不会。”种族偏见从来不是一纸国籍能改变的,再如何费力,你也讨好不了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你的人。
只是沈乔......
他知道沈乔家境不错,但这栋别墅再次刷新了他对沈乔的认知。他显然是一个人住,这栋能令许多富人都奋斗终生的房产显然不是他家里唯一的产业。而任何人种都不会歧视财富。
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从来只有他歧视别人、而不是别人歧视他的份。
不过沈乔显然不清楚他的想法,他笑了笑,眉眼弯弯:“我知道,所以我们会做朋友啊。”
朋友?
赵文彦有些迟疑,但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
他都在沈乔家里坐着了,难道还不是朋友?
(1)纽约市中心富人区,价格可以想见
第十五章:
赵文彦当晚在沈乔家住,第二天终于见到了霍启渝的房东。
他敲了一阵门,开门的是个十二三岁,看上去比沈乔还小的男孩子,应该是黎萧的儿子或别的亲戚。赵文彦脱下鞋,问:“我来找黎萧先生,他在家吗?”
男孩看了他一眼,目光充满诧异:“我就是黎萧,二哥没跟你说吗?”
“......”
从霍启渝的描述和他的直觉认知来看,黎萧应该是个风度翩翩、事业有成的二代美国人,哪想到他是个跟沈乔一样的超级富二代?
二哥你在美国认识的都是些什么人?
相对于沈乔家那离奇的混搭风,黎萧家明显正常许多,摆设装饰应该都请了专业的设计师来设计,优雅而协调。黎萧一边走一边道:“我家里是我一个人住,周一和周四有清洁工来。”他顿了顿,又道,“二哥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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