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羽策的答案:想让他天天在家裸奔,穿衣就赐死。
李轩曾经天马行空地穿过人字拖+西裤+老干部白背心+棒球帽的组合,这一身行头从脚看到头是一种折磨,从头看到脚又是一种折磨,乍一看是折磨,再看是折磨,怎么看怎么折磨人,这种乱搭配的能力和勇气实在是……欲言又止!叹为观止!令人发指!
关键是还要乱喷香水,鬼知道他喷的是什么,简直是视觉和嗅觉的双重谋杀。
“你要我还是要你的?”吴羽策问他。
李轩:“……”
张佳乐最近和孙哲平在一起,沾染上了“买买买”的风气,张佳乐实在是年纪不小,但是怎么看怎么少年,骨架子单薄,又瘦,孙哲平想了想,直接带他拐进了的店,李轩试图跟进去,被吴羽策死命拦住。
李轩:“为什么我们不去?”
“你这肩都快溜成东非大草原了一马平川,”吴羽策说,“还有你太……太壮了。”
吴羽策的真爱是&,他出道时候走的第一场秀就是&,而且&也比较符合他的审美,当然了在李轩看来,所有的品牌其实都没有区别,所有的西装都是一样的,所有的衬衫也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是买还是借,仅此而已。
“就这套了,”吴羽策挑来挑去,终于选定了一套袖口刺绣的深棕色西装,在李轩身上简单比量一下,效果果然拔群,“来。”
李轩把手机收起来,把切水果的界面最小化,从沙发上站起来,乖乖接过西装准备进去换。
“诶,阿策,我怎么觉得,你其实是在玩暖暖环游世界?”李轩突然说,“你是不是很可惜暖暖没有男生版啊?”
吴羽策冲他翻了个白眼,转身去和店员小哥讲话去了,李轩一看他身边那个高大帅气的意大利店员,唇红齿白金发碧眼,眼波流转深情款款,关键是鬼知道意大利的男人眉眼带笑的时候是在说话还是在念情诗,李轩突然觉得危机感十分深重,立马钻进去换上西装。
西装是男人的最佳伴侣,而这世界上有三种人,穿西装好看的人,穿西装非常好看的人,以及李轩——穿西装特别好看的人。平时吊儿郎当别说是,有的时候还穿沙滩裤衩在家里走来走去,如同一个游荡的充斥着民族风的幽魂,将带着泥土芬芳的气质播撒到家里的每一个角落。
吴羽策和店员小哥聊了一会儿天,猛地一回头,恰好李轩推开试衣间的门走出来。
李轩本来就是非常挺拔的身材,不弯腰不驼背,走路昂头挺胸,行走带风,游刃有余的气质里带着点慵懒的味道,这也是很多人觉得他才最应该去混娱乐圈做明星的原因。他非常有气场,一般情况下,有的明星都压不住他。然而只要李轩自己想,那么他只需要随随便便地站在人群中,就可以非常轻易地抓住别人的目光。
他现在就轻易地抓住了吴羽策的目光。
俗话说的好,男人的嫉妒是可以毁灭国家的,能量聚集得简直可以发电,点亮一件西装简直是小。
“帅吗?”李轩走过来,在吴羽策面前微微俯身,嘴角抿起来,勾起非常俏皮的猫弧。
吴羽策现在非常迫切地想去知乎回答一个问题:恋人穿西装特别帅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答曰:赏心悦目,想把他藏起来,放在口袋里,不给任何人看。
“非常帅。”吴羽策抬手整理他西装口袋处的手帕,“但是,你能答应我吗?”
李轩挑眉:“什么?”
吴羽策颇不适应地揉了揉鼻子:“答应我,穿&的时候可以不要乱喷香水吗?你今天喷的这是什么?”
李轩哈哈大笑:“宝贝!这是六神!”
吴羽策此刻只想揍得李轩六神无主六亲不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