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死不屈这种词汇不适合金光日,才刚被陆东植反掰中指到几乎断掉,他就受不了了。
“我就是听说徐志勋情人很漂亮,想劫个色而已。”这个男人看来跟徐志勋关系不一般,他不敢说是想杀了她。他连绵不绝的两行泪痕把本来就沾了泥的脸弄得更花。
这才第一轮,还不够热身呢,这么轻易地得到了想要的信息,陆东植觉得不太可信。他甚至意犹未尽地想去掰金光日另一边的中指。
“妈的!妈的!我说的都是真的!”金光日看他不信,一边口出污言秽语,一边将伤手往自己怀里缩。要是自己有枪,哪会这么狼狈!
他决定脱身之后就去黑市□□,然后找到这个男人,打爆他的头!
刑囚逼供陆东植并不专业,他只是个嘴炮王者,照葫芦画瓢地给金光日施加精神压力。
“我觉得你没说实话,不如我现在在你的手腕割一刀,然后一直陪在你身边,直到你失去对时间的感知。血液不断滴落在地上,汇集成一滩血泊的声音,很动听。血腥味也让我很兴奋,为了获得更多这种满足感,我会再割一刀……”
金光日把两只手藏到身后,继续蹬着腿往后挪,连连求饶:“你别杀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钱,还是更有价值的消息,都给你!”
“我说了呀,我就想知道你监视徐志勋干什么。”陆东植强硬地把他的右手从身后拽出来,拿着本属于他的短刀,放上了他薄到能看清里面青色血管涌动的手腕皮肤上,作势滑动。
被那股冷意刺激到发狂,也怕动一下就鲜血四溅,金光日哭得涕泪横流:“你到底怎样才肯相信我?”
陆东植叹了口气:“因为你不诚恳啊。你长得很不错,并不需要劫色。”他举起了刀。
惊惧到极点的金光日反而爆发了,他一挺身给了陆东植一个头炮。
低沉的一声“”之后,两个人抱着头各自眩晕了一阵。
金光日牢记自己要逃,视线不清也不顾了,随意选了个方向,爬起来就歪歪扭扭地跑了。
陆东植捂着额头站起来,看清他的背影,以及周围的监控摄像头,拉起下巴下面的毛衣领子盖住半张脸,带上卫衣帽,原地踏步热了热身,然后以一种平稳但快速的步伐追了上去。
之前说过了,他是个每天坚持跑五公里的男人。
所以在他气息平稳地追到金光日的时候,还有心情跟他打招呼:“嗨。”金光日就不同了,跑得背都弯了下去,喘得像打铁的风箱一样,胸前背后全是汗渍和泥土,狼狈不堪。
这个时候,他恨的不是追他的陆东植,而是给他消息的毛泰久。如果不是毛泰久,他应该在高档酒店里听音乐、抽烟、看书,而不是在荒无人烟的公路上跟死神赛跑。
他这种人从来不会责怪与怨恨自己的。
十几分钟后,金光日不行了。他扑到地上,一动不动。
陆东植缓缓靠近,听见他剧烈的喘息,在两人距离起码三米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电影里像这种以为胜券在握结果被人反杀的剧情,他看得太多了,有心理阴影。
“这个游戏我玩腻了,你还是说实话吧,说了我就放过你。”
“我……我不信!”金光日翻过身来,眯缝着眼看着这个已经藏好真实面目的家伙。明明已经做好杀人准备了!
情况跟之前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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