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了,真的不行了!林志在内心狂吼着,但天大地大女朋友最大,就算今天女朋友要去逛街,他也得舍命陪……陪女友了!暗自在内心下定决心但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上一两句的林志下一秒就直接傻了眼了。
“我决定了,今天我要去逛街!”他的女朋友的烈焰红唇一张一合,就决定了占据今天大半事情的事情,而那红唇真是性感——就因为这要命的性感,让他一眼就坠入了爱河里,今天也不例外。
他的女朋友,张小萌,一名大二的会计系女学生,擅长……化妆,缺课以及奴隶他这个男朋友,最大的爱好就是逛街买买买,虽然不是用得他的钱,但作为苦力他也是累得最近都瘦了五斤,,某天他的女朋友非常生气地掐着他的腰肢抱怨自己怎么没有轻易就瘦下来。
即使如此,林志还是没有后悔找张小萌当女朋友,唯一可惜的就是女朋友对于那种事情防范得太严了,真的看不出来表面上是个穿着低胸吊带日常性感红色高跟鞋的……女人啊……
“林大志,你在想什么呢?还不回话!”
张小萌一脸怒容,皱起眉头,瞪起双眼,就差在脸上大写个“生气”二字了。
糟糕,林志一拍脑袋,气也不喘了,腰也不弯了,脸上还得露出一副趋炎附势的笑容来——皇后娘娘发话了,岂有不听不回之理?
“亲爱的……”
“啧~~~怎么还是这样肉麻啊!叫我……”张小萌闭眼一推演,发现这的确还算是不错的,不过还是有点生气,睁开眼就掐了一下自己男朋友的脸蛋,肉嘟嘟的,还不错,“算啦算啦!亲爱的大笨蛋,还不快牵着我的手,带路?”
“好。”
林志眨了眨眼,笑容变得灿烂起来,然后自然而然地牵过自己女朋友的手。
天知道,他转个身差点没把自己的心脏子都呼出来,毕竟初恋——交往的第二个月——生怕自己女友哪天不高兴就审判他下线了。
幸好,幸好。
与此同时,同一座城市的另一个男人也在内心感叹着幸好,不过与林志的感觉天差地别,他只是在庆幸今天没什么事情,陪自己女友逛街耽搁不了什么大事。
身为富二代又长得还可以的林晨泉在高中时期就已经有了好几任的女朋友,不过,这个女朋友比起那些像是狂热粉丝的又不同,是一位知性美女,端庄成熟,也许是伪装太好。但他对于这个女朋友很满意。事实上,连同这一任的女朋友都是别人追他,他看着还行就答应下了。
各取所需,各有所求罢了。
通常情况下,他是非常欣赏这一类理智的人,因为他也是这样的人,但作为女友,似乎——
“晨泉,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白色的长裙与淡黄色的腰带,粉色的花边,他的女朋友明雅非常地简洁而明艳动人。微风拂过她那黄色宽边帽下的漆黑长发,偶然飘过他手腕上的银色手表。
今天,是六月十四号(亲吻情人节)……与二月十四号有什么关系吗?林晨泉微微露出一个十分放松的笑容,敷衍了一番。
“情人节。”
不是有一句话吗?对于情侣而言每天都是情人节,他暗想,果然看见自己女友眼睛明亮了起来,接着挽起他的手臂,温顺地靠在他的胳膊上面,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情人节哦,晨泉我们去街上走走吧。”
明雅很懂得散发自己的魅力,虽然林晨泉半点没有到就是了,但这并不妨碍他的礼节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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