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作协,奈安还有点紧张,紧紧抱住宋辉的手臂。
他性格内向,不像宋辉,到哪儿能很快打成一片。
一路上,不少带着伴侣的雄子向他们礼帽打招呼,奈安学着样子回敬。
“怪不得宋先生一直没带雌君来过,如果我家也有这样一个可爱的,一定舍不得他抛头露面。”
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了。
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雄子,白白胖胖,笑容里带着垂涎。
“呵。”
声音从他身旁雌子传出来,雌子容貌冷艳,高高瘦瘦,看得出是他伴侣,不知为何,却与他雄主之间拉开一人多的距离。
奈安生出点退意,不由得向宋辉身后躲了躲。
宋辉没理会白胖雄虫,只向那冷艳的雌君微微点头,带奈安走开。
“刚才那个雄虫,”奈安贴近宋辉,小声道,“让人不舒服。”
宋辉也不太愿意说他,“那人纯粹借他雌君作家家属名义混进来的,”皱眉,“聚会时说起文学作品就装哑巴,一谈漂亮美人眼睛比谁都亮,家里雌侍都十多个了,真不知道来这是猎艳的,还是干嘛的。”
当然是猎艳的,奈安心中回答。
社会上等级分明,上层阶级不屑于中下层为伍,中下层倒是想方设法效仿上一层的生活作风。多侍也算下层仿效的作风之一,尤其是暴发户,钱越多,娶得越多,殊不知这在上层来看十分粗鄙。
奈安与宋辉以前就在小公寓里讨论过这问题。
“你说,雄虫在这……普遍么?”奈安突然道。
“说什么?我没听清。”宋辉侧头,目光似乎真带疑惑。
奈安抿了下嘴,低声:“猎艳”
“就我所知——”故意停顿,奈安耳朵竖了起来,宋辉嘴角上翘。
奈安心都提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宋辉耸肩。
“你耍我。”奈安忍不住,咬了一下宋辉手臂。
轻轻的,没敢真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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