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挑起一边眉毛。“真的?”
“工作狂,效率高,经他手的悬案基本没有不能结案的。洛杉矶那边管他叫‘死神’、或是‘收割者’。你知道咱这边吧,因为黑爪的调查抽走了我们大部分的警力,上层便申请调来个行动力高的警探。但我实在没想到会是这个恶魔……”
突然间,麦克雷慌乱地停住了话头。“恶魔”不知何时已经回来了,在桌子边阴沉地盯着他,试图用目光杀死麦克雷。“滚回你的座位去。”
麦克雷有些狼狈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正正牛仔帽,一溜烟跑走了。莫里森看着莱耶斯抱着一摞文件重重坐回转椅,扑腾起一片浮灰。
“新任务?”他好奇地问。
“旧的。”恶魔说,“都是你办过的案子。我想看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配不配和我做搭档。”
如果说第一天莱耶斯留给莫里森只有差劲的第一印象,那头一周简直是噩梦一样的磨合期。莱耶斯浏览过莫里森的案宗之后开始旁若无人地大声挑刺:战线拖太久、手段太温柔、没有后备计划、在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上浪费时间、只是靠运气才破了案……这些莫里森都使使劲忍了下来。
等到他们真的接手了第一个案子——这是个简单的任务,抓捕一名定位隐居在皇后区的逃犯。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从前期准备到破门逮捕任何地方都没有出差错,除了莫里森和莱耶斯从头吵到尾。莫里森一丝不苟地为行动做准备工作,莱耶斯却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他说“这种屁大的事不应该出动两名警探”,而莫里森可不觉得这是什么“屁大的事。”
莫里森在开车。他在一个主干道的十字路口停下等红灯,莱耶斯大咧咧地坐在副驾驶里,骂他没胆量,应该打开警灯闯红灯过去。
莫里森掏出手枪,指着嫌犯让他跪下、举起双手。他刚要去裤兜里摸手铐,莱耶斯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冲着嫌犯的脸就是一拳;他嚎叫一声,吐出一颗断掉的牙,歪歪斜斜地倒在一边。
“莱耶斯!”莫里森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你他妈在干什么?”
莱耶斯晃晃手腕,平静地说:“你犯了一个错误。你去掏手铐的时候没有扶稳枪,嫌犯会趁这个空档来攻击你,到时候躺在地上的可是你的尸体了。”
“我们已经包围他了,他不可能再——”
“你永远也不知道人在绝路会做出什么事情,什么都有可能做出来!”莱耶斯厉声打断他,“我真怀疑你警校没毕业就出来当半吊子警察了。”
莫里森做了三次深呼吸才没有丢掉形象破口大骂,负责取证的警察都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吧,摊上这样一个搭档完全是莫里森意料之外的事,他还记得温斯顿找他谈话时几番嘱咐这个调来的警探是个厉害的人物,“和你不相上下”,这是温斯顿的原话,但莱耶斯现在每天像他的上级一样对他指手画脚,骂骂咧咧,实在让他很是恼火。
他们合作的第一个任务就这样结束了。那个晚上办公室里例行举行小型庆祝派对,顺便给实习警员哈哪过21岁生日,莱耶斯没有来。
“他是不是压根就不想看见我?”莫里森问麦克雷。
“没有,”麦克雷神色古怪地说,“他只是不喜欢热闹罢了。别胡思乱想。”
哈娜在其他同事的包围下大笑着切下了生日蛋糕。一片欢声笑语之余,莫里森躲在角落的座位里喝闷酒——只有他自己的搭档没有来。他好久没被这样的沮丧感困扰了,自己总是尽心尽力地在工作,虽然年轻了点儿,但精力十足,连局长都对他赞赏有加,表彰无数,可这个调来的加布里尔·莱耶斯偏偏看他不顺眼,无论他怎样努力,在他眼里全都是没用的废物。他们争吵也愈来愈频,关于整理物证的方式、行动小组的安排、是书面报告的总概,甚至是出任务时谁来开车的问题——
“快点,还等你开车呢。”莱耶斯一边戴好毛线帽一边催促着。
“我上周打球摔伤了腿,”莫里森大声说,“你就不能开一次车吗?”
“不能。”莱耶斯吼回来,把钥匙抛在他脸上。
事实上,莫里森发现莱耶斯并不是不喜欢开车,他只是更喜欢让莫里森开车而已,还可以装模作样地批评他车技,说他是在乡下开拖拉机开惯了。除了头两次莫里森被气个半死后,他现在也渐渐习惯了。
多亏有麦克雷,他经常嬉皮笑脸地过来打圆场,某种程度上莫里森还是有些感激他。关于莱耶斯和麦克雷的关系也只是从年轻牛仔那里听到只言片语,想跟莱耶斯聊聊他的过去这简直比坐火箭上月球还难。麦克雷作为实习警员踏入警署第一天便是莱耶斯带的,没少对他苛刻责骂,后来因为一次大规模人员调动师徒二人不得不分开。麦克雷虽然一直都是嬉皮笑脸的模样,但谈起莱耶斯时也有几分敬畏。几天过去,莫里森没法把莱耶斯分到某个类别去,好警察、还是坏警察,他更像是一个矛盾体,对他粗鲁言行生气的时候也不得不因他的能力产生尊敬。
他只是有点欠揍罢了。
经过一上午漫长的蹲点监视后,莫里森只想赶紧回到警署享受空调和一顿饱餐。他去了食堂吃午饭,看到莱耶斯正一个人坐在角落的桌子旁,眼前放着没怎么动的餐盘,自己则在低头看一本手册书。莫里森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做到了他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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