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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他心里恨得牙痒痒,可他能怎么办?技不如人,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他能走,你不能走。”

        “凭……凭什么?店是你家开的!”完全没有底气。

        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

        王怜花微微一笑,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申公豹就深有体会,他腿有些抖,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

        “当真?”

        “自然当真,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你不懂。”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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