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四娘却是另外一番心理了,她没想到当初自己不止是看走了眼,还可能连眼睛都没睁开,这谭公子何止不是什么普通人,这位的来头简直是吓死人了。
“当然,也不瞧瞧我是谁!”
“去你的吧,你看看你后头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你了!”
两人皮了两句,待到坐下,风四娘站了起来,举杯:“谭公子,我敬你是个英雄,先干为敬。”
“……”怎么回事?谭昭端着被塞的一杯酒,有点懵。
倒是恢复了几分气力的萧十一郎,开口解了他的惑:“四娘她平日里大大咧咧,却最是崇拜小李飞刀了。”
“……”这可真是太特么不巧了,李二,我好像遇到你百年之后的迷妹了:)。
风四娘对着谭昭,果然热情了许多,那架势恨不得拉着他就来上一场小李飞刀个人秀,谭昭吃不住这份热情,迅速岔开了话题:“萧十一郎,你的要求,我已经转述给连兄了。”
萧十一郎顿了片刻,点了点头:“多谢!谭兄,我也敬你一杯,救命之恩,他日你说上一句,我萧十一郎必定舍命相陪。”
“……多谢。”
谭昭也并未推拒,他自问这点看人的功夫还是有的。
酒过三巡,外头忽然就来了无垢山庄派小少爷喜饼的,这本是姑苏城的习俗,无垢山庄又不缺钱,自然不是少了这份礼。
于是,本就郁卒的萧十一郎更加郁闷了,他只能一杯一杯地喝酒,直到连酒杯都端不起来了,他也就不再忧愁了。
一醉解千愁,实际意义上来说,是有那么片刻安宁的,否则这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醉鬼了。
风四娘有些心疼,但她不是萧十一郎心上的人,她心头苦涩,但日子总归还是要过,不是吗?她只能安慰自己单身的日子也并不难过,至少她还可以喝最好的酒,吃最辣的菜,骑最快的马。
“他醉了。”
一桌五个人,一个醉鬼,剩下四个,正好可以凑一桌麻将了。
“说起来,你坐在这里这么久了,竟然没一个人把你认出来。”陆小凤不由感叹道。
谭昭没好气地怼了回去:“你不是人吗?”
“……”这人说话,怎么总是夹枪带棒的呢,没劲。
“我真羡慕你们。”风四娘忽然开口,她的眼睛里,也确实盛满了羡慕。
其他三人也当然看得出来风四娘对萧十一郎的情谊,但天底下,什么都可以勉强,却唯独感情不可以,所以风四娘从不说,萧十一郎也绝不去碰,他们做着最好的表面姐弟,也仅止于此。
风四娘是个通透的女人,当别的女人拘泥于世俗和家庭之间时,她选择了自己,她认为女人必须该爱自己,于是她成为了江湖闻名的女妖怪。她不年轻了,却依然活得年轻,她仍然可以恣意,有时候她也问自己这样对不对,是不是应该在她还算年轻漂亮的时候找个归宿,但每当她一想,她就觉得可怕。
一年,两年,五年,她会不会就在家宅之中消磨了所有的热情,那样的人,她看得太多了,她十几岁的时候,二十几岁的时候,也有过所谓的闺中密友,可现在呢,她们忙于孩子、丈夫、婆媳、吃醋,她几乎都想不起她们曾经的模样。
她甚至有些庆幸萧十一郎没有喜欢上那样的女人,她如何嫉妒沈璧君,也不能否认沈璧君是个出色的女子,她生得好看,性情也好,名门沈家的姑娘啊,只可惜的是,沈璧君已经嫁作他人妇。
风四娘也想喝酒了,为这份注定无法得到回应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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