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没走出几步,听见那家店开始放那首《上帝保佑》。
我站在门口一直听完。
当时我有预感,觉得这是一个浪漫的夜晚。
果然,算是有些浪漫。
方白林拿着开了封的出来,问我:“听得过瘾吗?”
永远过不了瘾。
但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究竟我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
我们就这样相识,那年我20岁。
人在20岁的时候总想做点儿惊天动地的事来,就算惊动不了天地,惊动自己的世界也好。
跟方白林相识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在宾馆里,我们什么都没做,衣服都没脱,毕竟醉成那样,哪儿干得动啊。
以前总看影视剧里扯淡说酒后乱性,我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回事,对我来说,喝得真烂醉如泥了,硬都硬不起来。
再者说,喝成那样到了宾馆,就只想消停地睡一觉,谁他妈敢碰我一下,老子真的能掰折他那根东西。
所以酒后乱性在我这儿是行不通的。
我是男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很多年后方白林跟我说他做了那事儿是因为喝醉了,我当时就笑了。
多年后的事情暂时不说,我们得从头捋着时间线来。
醉酒之后头疼,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个地儿。
怎么说呢,人真的是一种很容易鬼迷心窍的动物,而人类中的男性,除了容易鬼迷心窍,还容易精虫上脑。
醉酒的时候我硬不起来,但酒醒之后我能。
我当时看着在我旁边闭着眼睛揉太阳穴的方白林,觉得自己口干舌燥。
那天早上我们俩做了,做/爱,还挺激烈的。
他抱着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枕头被子全都被弄到了地上。
那种上了年头的宾馆隔音不好,我估摸着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我们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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