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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他住在一个租来的一居室里,据说住这里是因为上班方便。

        他说他在城北有栋别墅,要我有机会跟他去那里,可以从阁楼一路做爱到院子里。

        他就是个精虫上脑的家伙,不过我不在意,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做爱也确实没什么别的可做。

        我们又没在谈恋爱。

        那是我第一次维持一段稳定的关系,尽管这关系并不算很健康。

        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有个历史系的男生竟然突然跑来跟我告白。

        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我的性取向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当然除了我爸妈。

        那时候我还没胆子告诉他们,只能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风流快活。

        当时学校风气其实没那么开放的,很多人知道我是同性恋之后会刻意跟我保持距离,这无所谓,他们不想接近我,我也懒得理他们。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完全看缘分,强扭的瓜多恶心。

        另外我这人还有个毛病,那就是别人对我什么态度,我就对别人什么态度。

        我觉得这很公平。

        所以当时我朋友其实很少,男女都包括,屈指可数。

        在学校活成了独行侠一样的存在,没事儿的时候就往外跑,跟方白林厮混,或者在酒吧里跟着陌生人群魔乱舞。

        和我告白的那个男生是历史系的学霸,年年一等奖学金。

        当时他跑来我们宿舍找我,我刚好要出去和方白林见面。

        我对这个男生没有任何印象,都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个人。

        据他说他是在去年的校篮球赛上看见了我,从此就开始关注我。

        这无所谓,我又不喜欢他。

        因为我急着出门,所以我们就一边往校门口走一边聊,他跟我说喜欢我的时候,耳朵都红了,切下来可以直接下酒了。

        而我呢,只是笑笑,劝他还是算了。

        我一点都不想谈恋爱,因为怕被骗,怕被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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