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丽菊之歌?”
“大丽菊之歌。”
他们彼此都为这俏皮话好笑,各自咯咯得笑起来,然后他们在开得最艳丽的一朵红玫瑰前接了吻。
三个月后,叶普宁把戒指放进了未婚妻的手心。他心情激动,看着金戒指分寸贴合地衔住女人的指节,娜塔莉身上是鸢尾花味的香水,她把那枚戒指向左转了一圈,又向右转了一圈,对叶普宁说了她愿意。
时至今日他还有这样的习惯,即使他的手上空无一物,但他假想的戒指还在那里,他总会无意间地左右摩擦他的无名指,想象的戒指还在那里。
叶普宁合上试卷,昏暗的暮光不太能让他看清试卷上的内容,他转而将视线投向远方:远处最高大的树木是梣树,他们远远地站成一排,教堂的尖顶和楼影在垂叶后像是折叠书页间的插画。他小时候见过那样的书,书本上每行的首字母都用金箔和颜料装饰,根据故事情节,插画的内容往往风格不一。他曾对天方夜谭里的插画所着迷,短粗的孩童手指笨拙地想去抠出每一页的插画,直至被他的父亲用模糊的俄语喝止住。他被抱了起来,远离了写字桌,舞台离他远去了,还有彩绘玻璃窗,山鲁佐德的新婚之夜,它们在孩子的世界里天旋地转,最后成为一颗彩色玻璃弹珠,在离开故土的四十年后,仍放在叶普宁的大衣口袋里。
他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满是晚香玉的气味,这是他一天中最钟爱的时刻之一,夜间动物开始出窝,树林间能听见松鼠踩过落叶的窸窣破碎之声,映衬着远方汽车驶过路面的空旷回音。他又一次转起了左手无名指上不存在的戒指,腋下夹着他的试卷。他想去会会那群松鼠,于是他戴好帽子,朝着温室的方向走去,那地方早已废弃许久,小动物们若是躲藏,那儿也是个绝佳的去处。
叶普宁踏过一地藤蔓和枯叶尸体,打开铁锈的门,他一心想要找到那窝松鼠的痕迹,丝毫不曾考虑过其他可能性,玻璃房里如今成为了尘埃灌溉的枯萎玫瑰的坟墓。叶普宁在外面站了一会儿,又几乎想起旧日的心碎,他止步于门外,准备放弃自己的松鼠搜索计划时,从玻璃房里嬉笑着跑出一对打闹的年轻人,他们倚靠在门框上,一个向另一个仰起脖颈,隐在暗处的人索要亲吻。
他们很快意识到了叶普宁的存在,匆忙收敛起爱火的余烬,像是在考场上收拾纸条的慌张学生,他的学生,亚历克斯·卡米耶格,眷鸟中的一只,早早地振翅飞走了。剩下的那一位有些茫然失措,那是一个美丽的年轻人,至少在叶普宁看来是这样的,他有着琥珀一般的眼眸,即使在暮色降临的微熹时分,他的眼神也依旧熠熠生辉。
仿佛他一切的心碎。
第2章
叶普宁称那孩子为暮色中的青鸟。
他是城市建立时出生的第一批婴儿,这个移民家庭早在叶普宁之前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那时的城市甚至没有墓园,因为还没有人来得及死去。
植物园刚建起的时候,许多母亲都带着他们的孩子来参观,植物园的大门银光闪烁,像是一幢月色下的巨人森林。
年幼的麦卡尼被母亲牵着小小的手,坐上湖边的黄色鸭子船,远处的教堂还有半个屋顶即将建成,小麦卡尼用手遮挡过强的光线,盖住天空的掌心下,梯架上的工人粉刷出一朵白色的云。
小麦卡尼在那座植物园里第一次见到了非洲菊,夏日的池塘边他试图用鱼竿折一朵红睡莲。与此同时,叶普宁在海的尽头乘上了辞别故乡的船,当少年们开始在有垂柳的长椅上谈情说爱,城市已经有了自己的墓园,叶普宁初来乍到,将行李箱里的德国鸢尾放在了素不相识的墓碑上。
黄昏的晚祷钟响起时,叶普宁结束了他的授课,解散班级。当他经过植物园的时候,头顶上正飞过回归教堂的鸽群。
回家的路上他经过了一个衣帽商店,一个咖啡馆,一家女士丝袜店,一个烘焙屋。他挨个念过那些路上的广告,它们大多具有美式风味。卡迪逊曲棍球,弗斯特冰淇淋,万宝路香烟。他的口袋里还有上星期在水星餐馆的半张收据,他吃的是蓝莓酱苹果馅饼,通心粉,还有一杯黑咖啡。
餐后女应侍生奉上甜品,说是无知是福。
也有个名字叫’.
在时代尾声前人们已经开始在酒馆外吸大麻,空气中弥漫着迷蒙香甜意味,聚集在那里的多是半大的孩子,清清白白一张脸,却总用浓重墨彩把自己弄得难以辨认。叶普宁常看见他,巴掌大的面孔上是二指宽的眼线,鲜红嘴唇衬着萧索肤色,吞云吐雾间琥珀般的眼眸飘忽不定,叶普宁往往会走进他的烟雾里,掐灭他的烟。
“回家去,”他说,“或者至少找个能让你体面的地方。”
此法并不能奏效,倒是招致一干同龄人的嘲笑,男孩在斯拉夫人的下流笑话里冷睨着他,朝他的脸上吐出一个烟圈。
甜腻如荒唐至极的梦境。
那个时候街上流行颓废精神,性别主义,自由与解放,还有摇滚乐。叶普宁公寓的走廊里贴满了画报和标语,惶惶让人以为喧闹的红色斗争又纷至沓来。有几个晚上他的房门被擂得轰鸣作响,教授不得不坐起来喝杯水,嘴里嘟嘟哝哝地打开门,门外不是他意料中的缉查卫兵,而是乔·麦卡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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