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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嘛……虽然有的时候嘴上不服气,但只要萧琊在场上打球,就算不下场一起打,也多半会停一停脚步多看两眼——连打篮球这么左冲右突、野蛮凶暴、大汗淋漓的事,萧琊都能打得潇洒飘逸的好看。

        更别提他还有一双水汪汪笑起来春风洋溢的眼睛——路思远总离得他远远的,就是觉得他笑起来有点太……

        怎么说呢……

        他一笑,路思远的语文水平就被迫提高。

        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啦,什么“暖风熏得游人醉”啦,幼年背过又被路思远遗忘的诗歌接二连三地蹦出来,在脑袋里上蹿下跳,闹得路思远太阳穴直涨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路思远也……多少算是个小颜控。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男的女的,他都愿意有事没事多搭两句话,或是有机会就帮对方一两个小忙什么的——萧琊刚刚转学过来找不到路,还是他主动上前搭话,领着萧琊去报道,又帮他找宿舍、义务担任校园向导……没想到当了一回东郭先生,引狼入室,热心的义举没有换来真情回报反倒招来……

        呸呸呸。

        想这个干嘛!

        路思远甩了甩头,把萧琊盯着那种快要把他皮肤盯出两个洞的眼神从脑子里驱赶出去。

        总之——

        如果当年有这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他路思远是不可能不记得的!

        06、

        以及,性格也……完全不相符。

        路思远记得,小时候做他“跟屁虫”的那起皮猴子,个顶个的是未来的酒色之徒预备役——有好吃的要抢,有好玩的要抢,甚至有时候还会抢着欺负漂亮的女孩子……

        当时“小宇哥哥”能当孩子王,除了他学习好、热心又有耐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他年纪比所有的孩子都要大两三岁,身强体壮,足以弹压这些不知餍足的小混蛋。

        每当他们追在少有的几个女孩子背后撩裙子、揪小辫,抓虫子吓唬女生时,总是路思远拿着扫把把他们赶走。

        你听听。

        撩裙子,揪小辫,抓出虫子吓唬人。

        这么w的事儿……怎么想也不像是萧琊能做得出来的——就算倒退十年的幼年版萧琊也不行……

        萧琊这个人啊,就应该规规矩矩地穿着白衬衫,带着鲜花背景被众人仰慕——哪怕是儿童版的萧琊,也一定是穿着白衬衫,带着鲜花背景的儿童。

        什么?

        你问路思远为什么会形成这么极端的印象?

        这可不是他一个人的印象。

        这是全体同学的集体无意识:要知道,萧琊转学过来之后,被女生们当大b似的,刷了一波又一波,却从来都没有点过头——女生们甚至都学会了他的拒绝模式:“你能喜欢我,这是我的荣幸,但是很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没办法回应你的感情。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找到真正与你相爱的人。”

        全程完美带着温柔又疏离的微笑。让人甚至无法对他哭泣或者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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