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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当然明白,他早猜到阿飞是谁的儿子,他明白入江湖之后的阿飞会变成多么厉害的英雄人物,他还明白当阿飞踏入江湖的那一刻,便是他们分别之时。李寻欢的心太苍老,他是绝不会再入江湖,再给林诗音和龙啸云带来不幸的。

        虽然那还要好久,李寻欢却像看着长大后展翅翱翔的雄鹰一般,有了些难舍之情。

        他仿佛看见成年后的阿飞在江湖上来去纵横,无人能敌,被世人传颂敬仰的样子。他知道有一天阿飞会站在无人企及的高度上,俯视底下蝼蚁一般的芸芸众生。而李寻欢也许在众生之中,跟所有人一起眼带笑意仰望阿飞,也许早已病入膏肓,缠绵病榻,或者与世长辞,坟头荒草成堆。无论怎样,李寻欢都会祝福阿飞。

        这样一想,李寻欢忽然意识到,其实他跟阿飞相处的时间并不长。

        即便重生一世,他依然无法掌控事情结局,他唯一能做的是掌控事情的经过。他相信阿飞入世成名之后还会记得自己,如果阿飞在想到自己的时候是微笑着的,也足够了。

        此生再无所求。

        李寻欢心中所想所虑,阿飞完全不知道。那时的阿飞才十二岁,介于孩童和大人之间,有着他特有的天真和单纯,对未来世界充满美丽的期待和想象。他一心想着,等自己长大,有了能力,便可以盖一所大房子,请一个仆人照顾李寻欢,让李寻欢不必那么委屈。

        吃得好,穿得好,有人伺候,独自住大屋,这已经是阿飞所能想象到的给李寻欢的最好的生活。

        他并不知道他想象中的最好的生活,李寻欢过了数十年,从不喜欢。

        三日后,阿飞跟李寻欢说出去打猎,实则去小镇赎披风。

        怀揣着总数一两的散碎银子,阿飞第一次有了几分孩童般的飞扬跳脱之意,像这个年纪的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跑得飞快。

        春末夏初,万物生长,阳光明媚,蓝天上朵朵白云,天气好得不出去玩都对不去自己,阿飞即将赎回李寻欢的披风,看什么都是风景,他觉得连路人的长相都比平时亲善美丽许多。

        不多时,阿飞来到小镇的当铺,当铺位于主街正中心,很好找,阿飞兴致盎然,大步而进。

        刚进门便被一个小厮拦下:“喂喂喂,那小乞丐,快出去!”

        阿飞穿着一件蓝布小褂,赶了几十里山路,汗水浸透衣襟,衣服上沾满尘土,胸前和后背都有补丁,其中左肩上一块补丁是李寻欢缝的,李寻欢的绣工非常差,缝得七扭八歪,看上去十分寒酸。

        阿飞正是身高猛增的年纪,身高窜太快更显得人瘦,不像别的富贵人家的小孩子面颊粉嘟嘟胖乎乎。他的头发是李寻欢扎的,李寻欢哪会扎头发,只给他系了一条蓝色发带,横勒过额头,在脑后随便系个扣子,固定一头乱发。他腰间插着一把没有鞘的,甚至不能称之为剑的铁片。

        这副打扮,被看人下菜碟的小厮叫做乞丐,也很正常。

        阿飞本是兴致勃勃,进门被人这样对待,兴致便弱了几分。

        他跟李寻欢相处的这段时光,让他多多少少学会些怎样与人交往,不像之前那么偏激冷酷,他耐着性子对小厮道:“我不是乞丐,我是来赎东西的。”

        “哟呵,赎东西,你这样的还能当出什么值钱东西不成?快走走走,叫你家大人来。”小厮不屑地撇撇嘴,斜倚在柜台里,对阿飞翻了个白眼。

        阿飞走到他面前,不卑不亢道:“叫你们掌柜的出来,我要来赎前几个月当的一件苏绣坊暗云纹披风。”

        掌柜的从后面一撩门帘,钻出来,看见阿飞,脸色难看起来:“你要来赎披风?”

        阿飞从怀里掏出当票,向掌柜的扬了一扬:“这是当票。”

        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好不容易做成一桩赚钱买卖,用极低价格收购一件上好披风,想着只等时限到了,变成死当,这件披风便归当铺所有。不知哪里冒出来个死孩子,非要赎回。

        掌柜的老奸巨猾,岂能让一个小孩子从自己这铁公鸡手里赎回披风,不慌不忙,装模作样接过阿飞手里当票看了一眼,“不错,确实是我们当铺开出的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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