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路的时候,沈倾的双手都被冻红了,连铮便猎了一只狐狸,剥下皮毛给他做了个护手,又用自己的衣服给他裹得严严实实。
过了三个多月,两人终于带着战利品和兵马慢悠悠地晃回了京城。
此时正赶上过年前几日,城中景象太平繁华,夜里的街道灯火通明,一行人暂时歇脚在客栈,便各自分开去逛夜市了。
沈倾和连铮一块儿去,在夜市的摊子上逛了一圈,都没买到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又过了几条巷子,眼前顿时一亮。
街边栽着两排姻缘树,微风过境,几片银杏叶从树上飘摇落下。许多年轻的男子背着女子,从这条长街上走过。
城里的人们笑呵呵地解释道:
“咱们镇上有个传说,背着自己的心仪的人走过这条街,就能白头到老。”
连铮心神一动,转过头看了沈倾一眼。恰好沈倾也看了过来,将他的反应收入眼底。
沈倾微笑道:“小七,你是不是想……”
“才没有,你少自作多情,”连铮红了脸,恶狠狠地瞪他一眼,“要逛就快点,别耽误本王的时辰,本王明天还急着赶路呢。”
沈倾挑了一下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那就算了”随后便走到了他的前方,把他甩在身后,似乎完全不在乎此事。
连铮的脸顿时拉了下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目光频频转向身边的男女。
才刚走了一段路,沈倾忽然惊呼一声,脚下没有踩稳,往连铮的怀里摔过去。
连铮及时上前抱住他,神色紧张道: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沈倾抬眼看向他,笑意盈盈:
“我脚扭伤了,王爷背着我好不好。”
连铮微微一愣,仿佛被戳人穿了心事,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眼神闪躲着不敢去看他,故意恶声恶气道:
“走个路都能崴到脚,你是千金大小姐吗?”
沈倾目光柔柔地注视着他,笑道:
“是我不好。”
连铮被他看得脸色更红,转过身背对着他,半蹲在地上,稳稳地用双手托着他的大腿,把沈倾背了起来。
不长的一段路,他却走得异常认真,仿佛成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童,怀里揣着自己最珍爱的宝物,每走一步都要专注地看着脚下,生怕摔着了身后的人。
沈倾抱着连铮的颈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他背上,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眯着双眼,凑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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