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主动去碰会消失得更快。
化骨泉这名字从何而来,庄天麟没说,毛顺也不在意。不知是化谁的骨,反正不化他的骨就行。
完全适应之后,他就把这当作是泡温泉,纯享受了。其实,只要不去在意水的颜色,还挺惬意的。尽管下半身依然僵直,但整个身体却轻盈了,血液流动顺畅,骨骼都有被洗到的感觉。
不过一刻钟之后,就在他渐渐因舒适而昏昏欲睡时,开始觉出不对劲。
好像有东西在噬咬皮肤,痒痒的。说不上是哪个部位,挠了脖子,前胸痒,挠了前胸,背上痒。简直在故意和他捉迷藏。
庄天麟本就没有完全入定,注意到毛顺的情况,见怪不怪地按住了他乱抓乱挠的手。
“新生的化骨虫醒了,你别动,忍一忍。”
又是忍!
钻心的痛与钻心的痒带给人的折磨完全难分高下,正好他都体验过了。丹田被毁的痛,以及此刻的痒,说起来,两者都令人抓狂。
被告知得这样泡足一个时辰的时候,毛顺傻眼了。
看到他的惊恐,庄天麟又补充了一句:“第一次因为意识不醒只泡了半个时辰,现在清醒状态下至少泡上一个时辰才有效果。忍忍,很快就过去了。”
他宁愿昏迷状态下泡好吗!痒实在是太难忍了!
不知是否错觉,很快,毫无感觉的下半身也开始痒了起来。膝盖,腿弯,大腿,小腿,甚至脚趾,无一处不痒!
然而,下半身动不了,上半身又被庄天麟制住,毛顺无法,只能硬生生体验了一把成千上万只蚂蚁爬过全身的感觉。不对,这个形容也不足以表达出那种生不如死的痒的十分之一!
就这样扛足了一个时辰,水的颜色都明显变淡。那是水中的化骨虫数量减少的证明。
这期间,毛顺始终没有像他自己期待的那样昏迷,意识反而越到后面越清醒。
因此,他通过亲身经历,明白了化骨虫为何叫作“化骨”虫。那些看不见的虫子飞快地扎破皮肉,深入骨髓,在筋骨之间来回啃噬,像拉锯一样,磨掉了他的每块骨头!没错,他的确这么认为了。
庄天麟重新将他抱出来时,他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还有骨头。全身上下软绵绵,只余血肉,就像条他最厌恶的鼻涕虫。
“完了完了。”
这句出来的时候,毛顺根本没反应过来是自己说的。不过他看到庄天麟笑了,于是愣了下,然后就欣喜不已。
“哎!我能说话了!”
除此之外,好像视力也恢复了一些,看东西清楚多了,如果说之前好比一千度近视,现在大概只有一百多度。
知道那化骨泉的确有疗效,毛顺就不那么抗拒了。之后再忍着泡了一次,他就已经能自如行走了。
在这山顶呆了差不多两个月,期间,师父每隔两天就过来查看一次,待他好全了之后,就告知了即将远行的事。
原来,半个月之前,阿光族里来人了,打算接他回去。
来的鱼人护卫队有四支,加起来总共两百人,齐刷刷的白底金线缠枝云纹服,一眼望去,气势惊人,排场不小,可见阿光身份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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