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打扮很随意,牛仔短裤上面配了白色棉体恤,她身材精瘦,皮肤些微发黑,架了大大的墨镜,是典型的美国街拍御姐范。
上官昱的英语不俗,很快就和搭上了话,巫宸则是张张嘴就露怯,自己的确英文不行,更是不敢和人交流了。
“小姐,这是我们公司的艺人:巫宸和上官昱”
点头,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依旧风韵犹存,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老态。
巫宸上一世听过她几张唱片,知道这个人喜欢乡村音乐,喜欢那种坐在麦田里弹着吉他唱着歌自由行走的舒适感。
在美国,音乐大多数情况下是单纯的,很少有人会因为一个人的长相而蔑视他的音乐,也不会因为你长得好就给你大开绿灯,民众对音乐的选择大多数都是基于音乐本身,他是否感动了你,激励了你,是否成为了你人生的一盏明灯。
突然侧耳对翻译说了什么,翻译笑着点头看着三个人,“小姐说,可不可以先听听两位的声音”
虽然最初的意思只是出演,但是有个奇怪的习惯,就是如果听到她喜欢的声音,她非常愿意邀请他合唱,将情歌变成两个人的东西。在的世界里,情歌如果只一个人唱感情上多表达的是伤感的情绪,充满了暗恋的苦涩和失恋的痛苦。
巫宸选了一首抒情的《平安》。
这首歌稍微有些年代感,歌词里讲述了离家的少年和留守的少女之间的依依不舍,这首歌当年红极一时,几乎人人都能传唱,可惜的是原唱歌手只留下了这一首歌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
那个唱着“平安”,祈望“平安”的男孩子,反而不能平安的生活在这里世界里。
巫宸的嗓音陪着这首歌浑然天成。
达伦闭着眼睛,思绪有些远,明明只有十八岁的外表,为什么巫宸的眼睛和歌声里总是透着一种历经了人世沧桑的悲凉感。
一曲终了,激动地竖起了拇指,“pr!w!”
“r?!”z也大为吃惊。
而一直坐在后面的上官昱猛然沉默的站了起来,在错愕的目光中走进了录音棚。
“下面这首歌《,》献给你
《,》有一个美丽的中文名字叫做《往事如烟》,一场以失恋为名的思念,一个美丽的异国女子,无法追回的爱人,她的影像每天都出现在少年的心头,狂热的眷恋无法停止,心头的那个人却已经消失,如何能够忘却,如何能够不想念。
上官昱抑扬顿挫缓缓流泻出来的单词都像颂诗一样美妙,他俊朗的外表也同样无时无刻不魅惑着每一个孤独寂寞的女性。
犹豫了。
角落里的达伦扬起了嘴角,看,竞争只有变成这样,那才算得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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