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清晨,霍邦为了督促兵将练武,便放出豪言:谁若能赤手空拳打赢他,他常用的那柄大月弯刀便归谁。
皆说宝刀配英雄,七尺男儿满腔热血,自然神往那柄久经沙场的宝刀。不过碍于霍邦超群的武艺,指不定拳脚无眼时便伤筋动骨,故而,真敢上台较量的人终也将将四十几个。
一对一,单打独斗,今儿上午便能有结果。
“猴哥,阵仗这么大,霍先锋应付得过来么?”
安戈听说有热闹看,便屁颠屁颠跟着方羿过去。他怕冷,寻常火头军的军服并不足以抗寒,还好方羿营帐里的东西多,借他一件中衣。虽然裹得像头熊行动迟缓,却好歹暖和许多,不用靠蹦跳蹲起来维持体温。
方羿今日仍是穿着玄血铠甲,黑色的甲片嵌在身上有如龙鳞一般,走路也带着清脆低调的响动,“他的武功不错,军中的能者也不少。若一个接着一个打,到后期体力难免跟不上......嗯,不好说。”
安戈见识过霍邦的武功,拳头如疾风,腿功如闪电,且有力拔千钧的气力,这样的人,怎会有匹敌抗衡的对手?
“那万一霍先锋输了,他的刀不就要给人家了?这种不好说不确定的事,他怎么就押上自家的心肝了?”
“所以,为了那把刀,他会拼全力,打擂之人也会拼全力,这样,擂台才有看头。”
安戈对这霍邦十分有好感,或者说,他对这一类武艺超群且话不多的人印象都不错——毕竟前一晚他只送了方羿一个人的饭,让这一顿能吃四斗米的壮汉空落落地望着,人家也没多说什么,只一个人认命着回帐。
擂台四周围满了人,不少士兵脱了上身的衣裳抡在半空甩圈,振臂高呼。呐喊声浩浩荡荡,大有席卷千军的气势,混着翻滚旌旗的冬风,震透半边天。
“我觉得霍先锋人不错,肯定能赢。”安戈在胸口竖起小拳头,自己跟自己打赌。
方羿收回正观战的眼神,波澜无奇的面容闪过一丝不悦,“不错?如何不错?”
安戈将手指在下巴上摩擦,仿佛衙门破案的捕快一本正经地点评,“武功很好啊,而且人也生得俊,一看便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这要是搁在华泱,铁定一群小姑娘围在后头追。”
方羿发觉,这小夜叉评价他人时,总有一箩筐的好词儿,甚至还能用上“顶天立地”这种成语。落到自己头上,便是......唉,不提也罢。
不能攀比,这种无厘头的幼稚思想,只是满足黄毛小子的虚荣心的,他方大侯爷不需要。
“霍邦的武功确实不错,但说话做事一根筋,缺乏谋略。”
方羿义正言辞地说着,他没有攀比,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嗯,实话实说。
安戈盯着擂台的眼睛闪闪发亮,对不到半刻钟却已经打败十四个人的霍邦钦佩不已。
“谋略什么的,交给军师就好了。霍先锋负责在前面冲杀,肯定没有一个人能阻拦。这样的人打仗,光往阵前一站,就把对面吓倒一大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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