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很饿?”
“都这时候了,正常人都会饿的。”
苏唯掏出怀表看了一眼,都下午三点了,不饿才怪。
这怀表正是他穿越到上海前的最后的战利品,也可能是带他来这里的罪魁祸首,为了防止遗失,他就找了根链子,直接将怀表套在脖子上了。
阳光下,金表反射出漂亮的光芒,表壳边缘更是明珠生辉,沈玉书出身世家,一眼就看出这怀表不是凡品,幼年时父亲似乎也曾戴过类似的怀表,不过这样戴怀表的苏唯是头一个。
这表该不会也是他偷的吧?
从某种意义上说,沈玉书猜对了,为了试探苏唯的底细,他品着茶,装作不经意地问:“有件事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要接这个案子?”
“为了赚钱生活啊。”
“你要赚钱,有的是办法。”
“我好像没跟你说我做事的原则——不杀人,不欺妇孺,不偷好人钱财。”
“那也很简单,要知道在现今的上海,但凡有点名望的人,又有几个没有不义之财的?所以干你的老本行绝对比查案要轻松得多。”
苏唯抬起眼帘,跟沈玉书对视了半晌,忽然一笑。
“还有第四条原则——我乐意。我乐意做的事,就算不轻松,我也会做。”
狭长丹凤眼眯了起来,在阳光下带了几分魅惑的神采,沈玉书觉得假如他反串唱戏的话,一定是红角,也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狐狸。
狡诈如狐,所以苏唯的话他半个字都不信。
直觉告诉他苏唯不是对案子有兴趣,而是对自己有兴趣,他选择跟自己合作,绝对还有其他的目的。
会是什么呢?
虽然他曾经家境不错,但自从清政府灭亡后,他们家也败落了,后来迁居到上海,家里的积蓄也所剩无几,他不认为他身上有对方感兴趣的东西。
不给他思索的机会,苏唯咳嗽了几声后,紧接着问:“那你呢?为什么你要帮助一个悔婚的人?你看起来并不喜欢多管闲事,还是你真的想学福尔摩斯,当侦探?
沈玉书脸色一沉,“你偷进我的房间了?”
他不喜欢跟蠢人合作,但有时候也讨厌聪明人,尤其是直觉灵敏的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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