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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沈玉书,说自己是宏恩医院的实习医生,但实际上却是个刚留洋回来的公子哥儿,家门败落了,没办法,只好开了家侦探社糊口。”

        “看来你已经调查过我了。”

        “所有插手这起案子的人我都会调查,不过我小看你了,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侦探攥住了把柄,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温雅筠自嘲过后,换了语调,冷声问:“你怎么知道我也在?”

        “香气。这里除了汗臭气跟霉味外,还有玫瑰香的味道,虽然很淡,但足够提醒我了,我们在孙泽学的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身上也喷了相同的香水。”

        “你是狗吗?”

        面对嘲讽的质问,沈玉书心平气和地回应。

        “鼻子灵也是身为侦探的基本要素之一。”

        “你怀疑到我也是用鼻子吗?”

        “那倒不是,推理这方面我还是习惯用脑子,”顿了顿,沈玉书说:“可以先把我放开吗?接下来的时间还有很长,我们可以慢慢聊。”

        “我没有跟人谈判的习惯,老实说,没人知道你被绑架去了哪里,如果你想活着走出去,就将那箱金条交出来。”

        “如果我交了,只怕也会跟姜大帅一样陈尸街头。”

        “不交的话,你马上就会死!”

        “不会的,在你没拿到有关你杀人的证据之前,你不会杀我。”

        “哈,你以为我真相信就凭你一个三流侦探,会掌握威胁我的证据吗?”

        “不相信的话,你又何必特意派人去大世界抓我,那里人多眼杂,如果你不是担心时间一长会走露风声,也不会选择在公众场合动手。”

        温雅筠柳眉微皱,不说话了。

        沈玉书又说:“所以比起金条,你更想要的是你的杀人罪证,有了那些罪证,大家就会知道姜大帅是你杀的,还有孙泽学的死也是你下的手。”

        “好吧,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销毁罪证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干掉你。”

        “难道你以为我会随身携带罪证吗?”

        一直被绑着,全身变得酸痛,沈玉书活动了一下身体。

        他转动着被捆绑在椅子上的双手,趁大家不注意,悄悄摸出藏在袖口夹缝里的刀片,说:“我已经把东西转交给了我在报社工作的朋友,假如明早他看不到我,就会将那些证据公诸于众,你现在就算严刑逼供也没用,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

        “喔,想得还挺周全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神探了?”

        “不是以为,而是我就是。”

        如此坦白的自赞,连见多识广的温雅筠也听得有点傻眼了,确定沈玉书没在说笑话后,她倒背双手,打量着这位被绑架者,嘲讽说:“你倒是很有自信。”

        “在某些方面,你也很有自信,就比如你自以为自己设计了一盘好棋,毫无破绽,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现在尾大不掉了,你担心被上头责罚,就急于解决问题,才会让黑帮帮忙的不是吗?”

        沈玉书都说中了,温雅筠深吸了一口气,背着手,来回踱了几圈,问:“听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啰?”

        “是的,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坐在同一条船上,不如做笔买卖,我把搜集到的证据全部给你,那箱金条你分我一半,怎么样?”

        听了沈玉书的话,房里的众人一齐笑了起来,看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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