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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我从林子里捡到的,”纳西瑟斯把肩上的猎物一放,随意道:“母亲,我想养着他。”

        萧飒沉默,“养着”是什么话?他又不是宠物,就不能换个说法吗?

        女人没有反对,牵着萧飒的手进屋,“那就让他作为你的兄弟留下来吧,这样漂亮可爱的孩子来到我们家,你父亲也一定会同意的。”

        萧飒就这样被纳西瑟斯一家收留了。

        纳西瑟斯的父亲是河神克菲索斯,母亲莱里奥普则是水仙女,一家子都不是凡人。

        萧飒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克菲索斯使用神力时目瞪口呆的傻样,至今都觉得丢脸。

        在沉默地观察了两天后,他终于对自己如今身处的世界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

        他猜想自己应该是带着游戏面板穿到了西方的某个神话世界,怪不得当初纳西瑟斯看到他让帐篷消失时只是略微惊讶而一点震惊都没有,因为这本就不是个科学的世界啊摔!

        了解了这个世界后,萧飒心也宽了,使用游戏面板时也不再遮遮掩掩了。

        他却不知,在见过他所展现的特异能力后,纳西瑟斯一家人心里,也早已把他当做是某个神明和人类生下的半神孩子了。

        在这个神明人间走、半神到处有的地方,遇上一两个半神实在太容易了。

        留在纳西瑟斯家里的第二天,萧飒就有了新名字——弗洛瑞斯。

        只因他的原名从这些西方人嘴里叫出来听着实在是太奇怪了。

        在无数次被叫做“西奥莎”或“休撒”的情况下,萧飒默许了莱里奥普给他取个新名字。

        没事,就当做是多了个外国名字好了。他默默安慰自己。

        而很久以后,当他知道“弗洛瑞斯”的意思是指像鲜花一样美丽的时候,再想改名字也已经来不及了。

        弗洛瑞斯来到纳西瑟斯家里的第三天便提出要跟着他一起出去打猎。

        他现在虽然是一副孩子的模样,但内里到底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对自己留在家里啥都不干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虽然不会射箭,长得也不高,但身负游戏里的武学技能,平日里打个野猪捕个鹿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其实,对纳西瑟斯这样的神明之子而言是感觉不到饥饿的,平日虽然也会享受美食但并不重口腹之欲。

        而狩猎则更像是一种对自己能力的历练和证明。

        只不过在尝试过弗洛瑞斯的烤肉手艺后,纳西瑟斯对于狩猎更为积极,克菲索斯和莱里奥普也极为支持。

        ——

        “纳西!那边堵住!赶快,别让它跑了!”

        纳西瑟斯闪到路中央,挽弓搭箭,向着前方奔逃而来的野猪连射三箭,三箭皆中,可惜却穿不透野猪厚厚的毛皮和脂肪。

        无奈,只好在野猪行进的路上连续射击,阻住它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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