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杨幽幽道,“不然呢?”
秦思军又不轻不重地呼了他一巴掌,“告诉你,不许去。”
余杨顺势歪了头,伸展身形靠在沙发上,“小秦子,这件事没商量。万一……只是你思想太龌蹉呢?”
秦思军呸了一声,“老子龌蹉?你很快就能见识到谁更龌蹉了。”
余杨拍了拍秦思军的手背,“行呐,护犊子。你兄弟不会被人吃了的,行了吧?”
秦思军狠狠甩开他,大步走上楼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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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余杨大步走在昔日的街上,五年没见,很多东西似乎变了,又似乎没变,有些东西依旧摆在那里,即使多一块砖少一块砖,也不是那么显眼。我和余杨说,余杨却说那是我从小在这儿长大的,自然对这些积少成多的变化没什么察觉。
旁边有一家卖冰糖葫芦的,余杨看了看,竟然有种想吃的冲动,可是摸了摸口袋,别说我了,就连他也没半分钱。我随手搂着余杨的肩膀,“吃吃吃,流哈喇子的毛孩儿才吃的东西你也要。”
余杨理直气壮地回瞪我,“谁说的。上次还看一对情侣一人口里含一颗,手上拎着两三袋呢。”
我看了余杨一眼,他带着刀疤的脸也依旧白皙好看,小时候都觉得带疤的男人是英雄,他的脸却没有英雄的粗犷之气,还是一副秀气俊俏的公子哥儿模样。一双丹凤儿干干净净的,不过分妖冶,也不显得单纯,笑起来还是那样的弧度,只是我知道,他有点累,不是劳累过度的累,就只是因为单纯地岁月变迁让他仿佛对许多事情厌倦了很多。
在我在他身边的很多年来,我从不觉得时空,人事,甚至一切一切能打败余杨——即使他遇到多少困难。但是这个观念,止于我被条子带走的那一刻。
我发现我其实很想保护他。他太像小孩儿,一个需要人保护的小孩儿。
于是我只好想了个办法,“等我。”
余杨习惯性点头。
不一会儿我倒吊着一串葫芦递到他手上,看他略显惊讶的表情,“怎么做到的,你该不会威胁人家了吧。”
我低头从他手里咬了一颗,享受口里嘎嘣脆的感觉,“从里面得了个鼻烟壶,和他换的。”
余杨笑起来,“你这个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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