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笔记本摊开,两人各占一边。写了两句之后,沈知期抬头去看唐迎的字,不由生出几分自惭形秽来,“糖糖,你的字真好看。”
唐迎摇头,“只是过得去而已,徒具其形,不得其神。”所以看着不错,却经不起赏鉴推敲。
但即便如此,对沈知期来说,也是望尘莫及的。
她默默将自己手里的笔放下,“以后我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来练字好了。”好歹她跟唐迎也是有共同事业的,以后两人的签名总有摆在一起的时候,看在外人眼里,总不能比她差太多。
她想追上唐迎,各个方面的,各种意义上的。
这一点小小的心思不值一提,对沈知期而言,却已经足够成为一段时间内练习的动力了。她还十分有兴致的拉着唐迎,非要对方写一篇字给她做字帖用。
唐迎扫了一眼沈知期那仿佛狗爬的字,抿唇一笑,没有拒绝,想了想,提笔写了一篇刘禹锡的《陋室铭》。
写完之后她自己看了看,不甚满意。虽然已经习惯了用中性笔,但跟毛笔比起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随便写写倒不要紧,但既然是要给沈知期做字帖,自然要精益求精。
唐迎正要动手将这张纸撕去,提前察觉她动作的沈知期连忙将笔记本往怀里一抱,成功躲过了她的“魔爪”。
“这张写得不好。”唐迎道。
沈知期摇头,“我觉得挺好的,就要这个了。”顿了顿,似乎是为了更具有说服力,又补充道,“写得太好,我也学不来。”
……还真是,无法反驳。
“那你先试着写吧。”唐迎摇摇头,收回了手。
沈知期才重新将笔记本放下,仔细看了一会儿,才重新拿了本子过来,开始临摹。看上去倒是有几分认真的劲头,并不是随意说说。
唐迎见状,重新翻看手中的大部头,想到沈知期这说风就是雨的性子,无奈一笑。她倒是中途跑了,这正经事却总得做下去,只能自己来了。
两人一个翻书一个练字,不知不觉竟然就坐了一个下午。
周遭寂寂无声,只有笔尖落在纸上时发出的沙沙声。直到天光暗下来,书房里的光线不再那么明亮,两人才几乎是同时回过神来。
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沈知期一动,就觉得浑身无处不疼,尤其是手腕,像是提了几百斤重的东西。
活动的时候几乎都能听见关节的响声。
她抬手按亮了台灯,转过头去看唐迎时,才忽然想起来,两人原本是要在这里做什么的。见唐迎面前的本子上已经密密麻麻写了好些句子,不由生出了几分赧然。
这种随性真是要不得!
“句子挑完了吗?我来帮你写?刚好练字有点感觉了。”她揉着酸痛的手腕,毫不心虚的道。
唐迎放好书签,将手里的书合上,微笑道,“不急,先歇会儿吧。”又看向沈知期面前那一叠稿纸,眼中带了几分促狭,“需要我帮你检查功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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