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出去租房子,想独自住,没钱。
也是那时候,他经过枫溪广场。
说来也是真的有缘分,多年前那个新建的广场便是枫溪广场。新建的广场上,有乐队在表演,他百无聊赖,站在没几个人的台下听了几首曲子。台上的乐队,没有主唱,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能哼几句,他们演奏的是后摇。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环境下,有几个人愿意停下来听他们弹?
到后来,就只有金澍一个人在台下站着。
台上几个小伙子也挺感动,演奏完,问他弹得怎么样。
金澍直接问:“我能加入你们吗?”
小伙子们一愣,面面相觑。当晚就带着金澍回去测试了,金澍精通多种乐器,音质好,乐感好,长得也好,很适合当他们正好缺少的主唱。
小伙子们测得很满意,立刻将金澍邀请进团。
那阵子,除金澍以外,大家几乎都在做梦,梦到将来大红大紫。某个年龄段里,大家似乎都爱做这样的梦。其实要说红了又能怎么样呢?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甚至那时候,队友们也没想着赚大钱,只想到红了,就能有更多的人听他们唱歌。
金澍很喜欢他们这样的人,心无旁骛,一心只有唱歌。
那也是他过得很肆意,很快乐的一段时光。每天早起练歌,睡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不是练歌便是写歌。他也无所谓能不能赚到大钱,队友们都是大学生在读,宿舍里都有床,他四处睡,连住处都解决了。
他赚的部分演出费也就拿来吃饭了,有时候赚得少点,不吃就行了。
这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又是什么,但他很喜欢这种未知的漂泊感,很容易麻痹自己。麻痹是不好,可是麻痹之后,什么都不去想,也真的很令人深陷其中。
他是队里个子最高的,却也是队里年纪最小的,大家其实都很照顾他。
有时钱赚得不多,还会带他去食堂吃饭。并试着劝他,劝他早早回家。他们都以为他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小孩,却也的确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可是他的家又到底在哪里?金某人的家,有金嘉月和金嘉月的妈妈,那不是他的妈妈。
他的妈妈又在哪里?
他想回椰维尔,都回不了。
叛逆、如困兽的自己,很感激队友们那段时日的陪伴。
正是因为他很感激他们,也很感念那一段,才会有“近乡情怯”般的情绪。
但时间从来容不得他,包厢的门渐渐被敲响,金澍慌忙起身,看到在服务员的邀请下一一走进来的,多年不见的队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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