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我想学学练字。”
云九卿长眉一挑:“练字不错,可以修身养性,还能磨练意志。”
“可是毛笔这么多,该怎么选啊?”少年泄气地说。他以为写字只要拿起毛笔就行了,哪知道过来才知道是自己想得太简单,笔筒里面的毛笔有狼豪笔兔豪笔等,粗细样式各有不同,他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该用哪个。
“这样啊,”男人详细地说,“看你怎么用,如果打算写小楷,紫豪和狼豪都可以,要选短锋的。”说着,他选出两支来,放到桌面上。
“这几支是羊毫,”他又抽出几支,继续说,“一般来说,这种写行书不错,因为比狼豪和紫豪的毛都软些,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刚硬的笔锋。当然,这是对初学者说的,用熟之后,基本就按个人习惯来了。”
“那这几根呢?”少年见笔筒里还剩了几根,粗细长短都有,不由问道。
“那种长锋是用来画画的,这边这几支用得比较少,一般写大匾的时候才用得到。”云九卿说着,看了看少年的手,想帮他挑一支合用的出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仔细看肖清远的手,手掌比他的小不少,手指却纤长得很,又很柔润白嫩,可惜有几处浅浅的疤痕,破坏了那种完美。
“疤是怎么来的?”男人问,把挑出来的毛笔递给少年。
肖清远低头看了一眼,很随意地说:“哦,小时候不懂事,和哥哥姐姐们一起玩的时候碰伤的。很久以前的事了,伤早就好了。”说着伸手接过笔,握在手心。
伤不在,疤却还在。
“你这握笔姿势不太对,”男人一边说,一边伸手帮他纠正。
两人的手难免碰到一起,少年倒没怎么样,云九卿却觉得又有魔气泄露出去,不由很是郁闷。
照云太太的安排,两人同吃同睡,不可能一点儿都不接触。
再这么下去,时间长了,他早晚会害死少年。
总不能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后悔。
不然的话……今天晚上睡在书房好了,小清要是问起来,就说有急事要处理,没办法回去陪他。
云九卿心里暗暗下了决定。
帮少年纠正了执笔方法,又替他研了墨,铺开宣纸,看他在纸上落下一个个字。
……说实话,挺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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