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不敢向长辈提的要求,如今也终于敢提了——18岁生日,辰又头一次回国,拜托亲人帮忙寻找明霄。
机缘巧合,也是冥冥中注定,明霄来了仲城,并被星寰的星探相中。
其实那时候,辰又就看到明霄了。
他的霄霄哥已经成年,身高腿长,五官张开,比小时候更加夺目。
当时,他穿着季先生送的手工西装,在明霄匆匆赶向片场时,以极轻的声音喊了声“霄霄哥”。明霄也许听见了,也许没听见,只是回头扫了一眼,目光未在他脸上聚焦,而后转过身,步履匆忙地离开。
季先生问:“要叫他回来吗?”
辰又摇摇头,“下次吧。”
下次,我带着礼物来找你。
下次,你会看到我。
《眼见》从3年前开始写作。不得不说,辰又继承了他那懦弱父亲的某些才华,写起来行云流水,一字一句好像早就存在于脑海,只需顺理成章地敲出来便好。
《眼见》寓意“眼见不一定为实”,暗喻当年国学院院长瞒天过海的阴毒行径,但通篇没有一处提到了类似国学院的机构,因为辰又不愿意明霄回顾那段不堪的往事。
花非鸣这个角色是为明霄量身定做的,两人的经历虽全然不同,内里却毫无二致——身在地狱,心若赤子。
21岁,辰又带着“礼物”与自己归来。原以为只要将“礼物”送给明霄便好,岂知重逢的一眼,已让他难以自持。
明霄不知道,那天辰又从电梯里出去,冲进季先生的办公室时高兴成了什么样子。21岁的男人激动得跟个小男孩似的,又跳又蹦,一身力气没处使,办公室里的其他东西不能乱动,只好抱着懒人沙发搬来搬去。
季先生道:“你适可而止。”
辰又说:“明霄看到我了!”
季先生又道:“别在我跟前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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