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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想过,其实与辰又当普通朋友也好,再进一步的话,当知心哥们儿就更好。

        但人这种生物,总是不知道满足。

        那天在瓢泼的大雨中,辰又那样护着他,回家之后又赶紧给他放热水,衣服全湿了,还穿了他的内裤……

        各种细枝末节汇集起来,将他那些只当朋友、只当哥们儿的念头撞得摇摇欲坠。

        还想进一步。

        明霄闭上眼,将被子拉到鼻子上方,遮住了半张脸。

        站在悬崖边,再往前一步,就将跌落深渊。

        这一步,要如何迈出?

        蔡苞说他最近不像以前那样有干劲了,他嘴上不承认,心里却比谁都清楚。

        是,他就是没什么干劲了。

        因为他有了喜欢的人。

        这些年过得忙碌而单调,工作是唯一的寄托,想当个好演员,想凭本事主演一部电视剧或者电影,其他的事并未想太多。

        念涵替那个身在幕后的人递出邀约时,他也犹豫过,内心深处并不认可这种“交易”,但是现实一点想,如果拒绝了,错过了,是否会再也没有出头的机会?

        23岁,已经不是18岁时初入娱乐圈的少年了。

        决定接受,就意味着舍弃一些东西,比如尊严、自由。拿这些去博一个出名的机会是否值当?明霄每次想到,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心态好的时候觉得,这没什么,大家不都一样吗,又不是给了机会就能成功,有了资源也得靠实力与努力;消极的时候却想,不值得,成功如果需要拿“卖身”去换,那成功本身就是失败的。

        可是即便在最消极的时候,他也没有将失落感表现出来,还是每天认真完成日程表上的任务,绝不拖沓。

        原因无他,既然已经接受,就没了退路,必须做好。

        否则出卖自己的意义是什么?

        但现在,这股干劲消失了。

        当意识到自己对辰又的感情是“喜欢”时,明霄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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