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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去讨点利息而已。”司年挂断电话,偏头看了眼玻璃窗外华灯初上的南城,起身拿起外套,出门。

        晚上七点的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尤其是在店家精心筹备的主题活动之夜。

        踩着恨天高的女人一袭酒红旗袍,婀娜多姿,掩嘴而笑时却露出尖尖的指甲和碧绿猫眼;衣着绅士的男人梳着锃亮的大背头,礼貌地跟旁人问好,鲜艳的红唇却似小丑,咧到了耳朵根;更不用说那随处可见的兔耳与狐尾,擦肩而过的时候,每个人身上的香水都散发着一股迷幻妖娆的气息。

        今夜的主题只有一个字——妖。

        在这里,人与妖的界限似乎变得模糊不可寻,以至于当司年站到这里的时候,都一时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才是真正的妖。

        但毫无疑问,凭司年现在这一副人类打扮是进不去的。于是他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有着银灰色头发、唇色苍白的妖异青年。

        作为一只楔尾伯劳,银灰是司年最本初的发色,只是在变成人形时为了方便,他通常都会把它改成黑色。唯一改动不了的大概就只有那两道黑色贯眼纹,倔强的作为眼线留了下来。

        点了一杯从没喝过的苏格兰威士忌,司年在远离喧闹人群的角落坐了下来。正事不急着办,司年向来喜欢抽刀见血之前的助兴节目,譬如此刻在酒吧里回荡的慵懒爵士乐。

        气氛在燃烧,喧闹与平静同时游离于空气中,互相挤压着,震荡酒香。一切矛盾的结合点往往是最惬意的所在,既在局中又不在局中,掌握着最高的主动权。

        方淮安作为各大酒吧的常客,惯会找这样享受的位置,可今天他发现这个位置已经被人占了。而这个人,他还认识。

        这要怎么说呢?

        流连风月场的浪荡子碰到了朋友的落跑小甜心,他该上去邀请对方喝一杯?还是立刻给朋友通风报信?

        方淮安认真思考了一番,最终觉得这几乎等同于“生与死”的问题,于是他顽强地选择了生,把照片拍下来发给了段章。

        r:【图片】看这是谁,眼熟吗朋友?

        z:。

        段章的回复仍是他的一贯风格,哪怕是对最好的朋友,都不多说半个字。因为他极其讨厌微信以及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社交软件,也只有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方淮安能从这一个句号里读出他的意思——

        我知道了,马上来。

        当然,如果方淮安知道段章前段时间在微信发了上百条信息,可能要当场跟他绝交。

        作者有话要说:r:绝交了,朋友。

        z:。

        第13章眼睛

        酒吧里的音乐渐显颓靡,交织的妖气和年轻男女们强烈的荷尔蒙气息混合成了一种全新的都市丛林的味道。哪怕是再老练的猎手,都不禁为之迷醉。

        司年无意搅乱这一池妖水,喝完了手中的威士忌,便慢悠悠地往二楼走去。

        二楼是p区,是土豪会员们的聚集地。司年往楼上走的时候,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但灯光太暗,他们没看清司年的脸,也就更没注意到他在两个保安面前一晃而过的动作。

        方淮安倒是一直紧盯着司年,深怕把人给看丢了。可他明明看司年走得很慢,等他自己追到二楼的时候,前面哪儿还有司年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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