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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子大的臭小子,打死他!打死他!”

        十分喧闹。

        在前面叫嚷着的都是几个嚣张的小鬼,而被他们按在污水沟里拳打脚踢的人影缩成一团,已经连痛苦的呻.吟都发不出了。

        从打骂声中,已经可以推出事情的经过:一个不自量力的瘦弱小子看到街头的小混混骚扰女孩儿,义无反顾地冲上前来,却因为实力的差距,反被揍得奄奄一息。

        “吵就算了,还挡我的路。”

        恰好要走这条路的埃迪往前看了一眼,目光不免淡漠,落到那些还在兴致高涨地欺凌弱者的混混身上,淡漠就变成了看到垃圾的厌恶。

        “见义勇为吗。这种事情就交给你来做了,埃德蒙。”

        “其实我也不是很喜欢这个词……罢了,谁让我有这么一个任性的御主呢。”

        虽然堂堂英灵要收拾几个人类小混混,简直是大材小用,但这个时候,也不用纠结那么多。

        埃德蒙对于欺凌弱小的行为,同样是深恶痛绝。

        省略掉他如何在半秒钟内把小混混们踢进紧挨着臭水沟的垃圾桶里的过程,“见义勇为”之后,无论是埃迪还是埃德蒙,都没有把这个小小的细节放在心上。

        然而,这只是他们的视角。

        对那一天,临近黄昏的时间,在街头被刚好路过的两人救下的金发男孩来说,这可是足以让他深深铭记的、人生之中重要的转折点。

        说来也很羞愧,因为,如果没有被及时救下,身体那般虚弱的他,可能真的会在小混混们毫不留情的拳打脚踢下,慢慢地失去呼吸。

        金发蓝眼的史蒂夫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孩子。

        特别之处不在他的背景,相反,他的家庭是那个时代的贫民区中最普通不过的贫苦家庭之一:没有父亲,母亲体弱多病,连他自己也比同龄人瘦小得多,深受白眼和欺凌,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兄长一般的朋友巴基,没有别的朋友。

        他的特别,在于他的不知该用愚蠢还是天真来形容的想法——果然,还是说他单纯吧。

        史蒂夫天生就有过人的正义感。

        他喜欢帮助陷入困难的人,无论那人是否与他相识。他无法对抢劫、欺骗、亦或者别的坏事视若无睹,每次看见,都会勇敢地上前制止。但又因为他手无缚鸡之力,最后被欺负得最惨的总是他。

        可是,即使受到了无数次挫折,身上的伤刚好,便又添新伤,小史蒂夫仍旧改不了自己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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