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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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