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也是一个。
没人知道为什么在南海的女人能学会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功夫。
朗月道:“城主,有贵客。”
叶孤城停下脚步道:“谁?”
朗月道:“陆小凤陆大侠。”
这是陆小凤第二次到白云城。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比他记忆中的故乡就差一丢丢。
哪怕是无父无母四海为家的陆小凤,也是有故乡的。
毕竟他不是孙行者,可以从石头缝中蹦出来。
即便陆小凤走过很多地方,很多城市,也不得不承认,叶孤城的白云城,是他见过,最美,最壮阔的城市。
一个城市的美与壮阔并不是因为建筑物,而是因为人。
因为人心。
白云城虽然建得没有紫禁城气派,但是里面的百姓却见不得比紫禁城的百姓要差。
如果说那里的百姓有股帝都的气派,那么白云城的百姓则因为生活的富裕与自信而形成了一股独特的气质。
自信的,生机勃勃的,充满活力的。
一股让陆小凤非常欣赏的气质。
他与街上嬉笑着奔跑的小姑娘微笑致意,对方也还以他相同的善意。
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可以温暖冰冷的心,如果那颗心本来就是火热的,只能让其变得更热。
陆小凤的心,就是炽热的。
他一路慢悠悠地走到白云城主的宅邸,期间,同酒馆的美貌娘子眉目传情,又买下小姑娘的花环,将其送给一个更小的爱美的小女孩儿;又同阳春面店的大汉喝酒划拳,那种馆子里只卖烈酒与面。
吃过王婆家的麻花,酒葫芦里装满了西域的葡萄酒,摇摇晃晃走到目的地,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应当认为他将武当派的嘱咐忘在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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