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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满楼的脸色还是苍白,但心中总算是微微安定,他道:“大恩不言谢,来日定当报答。”

        叶孤城道:“朋友之间,何必言谢。”

        叶孤城道:“备马!”

        下江南!

        林三郎是很受小娘子喜欢的郎君。

        他生得虽然不是顶好,但也是很好,有自带一股颇有文化气息的风流味道,皮肤还白,与时下常见的江湖莽汉不同,有点阴柔的意思。

        不仅小娘子好这一款,贵太太也喜欢。

        人长得好看,读过点书,剑耍得又不错,这三者叠加在一起,就是少见的能耐人,他的衣食住行少不得比曾经的金九龄还要精致。

        毕竟金九龄的钱是他自己弄的,而林三郎的钱则是女人帮他掏的。

        江湖上看他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因为他是一个吃软饭的。

        但那些人,即使背后看不起他,正面确实不能够说他的。

        因为林三郎虽然是个“吃软饭”的,但是手上的剑却很锋利,更何况他还很有钱,很豪爽。

        一个有钱并豪爽的男人,总是受人欢迎的。

        谁管他花得是不是他自己的钱。

        但江湖人都不知道,林三郎手上的那些钱,很大一部分还真的是他自己的,因为他很有头脑,很会营生,不时地甚至还买买地。

        面积虽然不是很大,但都是非常富庶的地方。

        如此看来,他确实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

        林三郎既然想要买地,就不得不与江南花家打交道,他们甚至都不是第一次打交道,来来往往已经有两三年了,所以在收到林三郎拜帖的时候,花老爷一点都没有犹豫,而是吩咐下人摆宴,招待客人。

        等到夕阳西下,华灯初上,林三郎便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来到了花家。

        林三郎道:“有礼了,花老爷。”

        花老爷道:“快请快请。”

        花老爷的表情还是很自然,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在一天前收到花满楼的飞鸽传书连同叶孤城手下的暗卫也进驻了他们家。

        显然,姜还是老的辣,如果是年轻人少不得会因为紧张露出端倪,但是花老爷,他看上去比谁都要逍遥自在。

        林三郎直到落座都不曾发现什么,反而对花老爷道:“老爷最近可好?”

        花老爷笑道:“托福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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