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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全心全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不需要大红大紫,不需要一夜爆红,只要能一直做喜欢的事情就好了。哪怕我的歌声只能打动一个人,也很好啊,来我的身边吧,告诉我你有多爱我,我会为你一直唱下去的。

        没什么好怕的,你知道吗?

        我不会认输的,因为我不会输。

        这是他的青春。

        快二十岁了,身在异乡为异客。“你是哪里人?”“哪里人都算吧。”哪里人都算,哪里人都不算,无论在哪里都被当做外人。有一堆朋友,但是偶尔会感到孤独。偶尔会感到孤独,但是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一首陌生的歌。明明是第一次听,但可以自然而然地跟着哼唱。歌手会在这里呢喃吧?会在这里停顿吧?没错,全部猜对了。歌声穿透耳机裹住他的心,就像世界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打开了世界上唯一的一枚锁。于是孤独感被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大到不能再忍受。于是他说我要找到他,找到他,陪伴他,爱他。

        我知道你的,我全部都知道。

        除你以外,我已无处可归。

        这是他和他的青春。

        第37章第三十七章爱情吻我以痛

        歌声戛然而止,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一时间,两人都陷入回忆思绪之中。

        回忆并不是简单的回忆,往昔的生活映像与当下心情彼此交融,诞生出独一无二的情绪体验,这是只属于此时此刻的独特心灵印记。

        思维开始放空,信马由缰地奔驰在内心世界。

        王子越道:“喜欢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事情,心动是一瞬间的灵魂震颤。如果我们每遇到一个人,就要把对方的相貌、学历、身份、职业、财产种种特质量化成冰冷的数字进行权衡比较,然后再决定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是随便玩玩还是认真经营,这样的感情不叫爱情,应当叫搭伙过日子。”

        一瞬间?申为奇深思片刻,道:“喜欢这件事本身确实很简单,我想所有人都拥有相似的情感体验,但是,喜欢之后呢?”

        “之后?”

        “在心动的瞬间,你可以不考虑身外之物,让爱情的甜蜜包裹着你的内心。但是那一瞬间之后呢?我们要如何对待这份心动?有些人勇敢地守护这份心动,有些人则放任平淡生活将其消耗殆尽。芸芸众生,选择万千。对于很多人来说,一瞬间的心动并不等同于携手一生。”

        王子越反问:“就算能够携手一生又如何?百年之后,尘归尘土归土,我们的生命和爱情都只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沧海一粟。既然万物的归宿皆是虚无,那么结果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全心全意享受中间的过程。”

        “结果不重要?”

        申为奇深深地叹了口气,嗓音忽然变得低沉,浸润着年轻的痛苦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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