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桦借着他的力站起来,一边揉着膝盖一边小声地说:“没关系。”
保镖拥着中间一个肩宽长腿、气势十足的男人离开,那男人走到白桦身边时,淡淡扫他一眼,正巧白桦直起身,抬头依依不舍地看向面包店,露出的脸让男人愣了一下。
白桦还在留恋着面包店里的香气,冷不防面前有阴影遮下来,他这才发现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面前,将墨镜摘下来,冰冷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那眼珠……血族?!
白桦吓了一大跳。
虽说现在人类和血族已经和平共处,但真正正面同人类打交道的血族并不是很多,一般的血族在人类心里还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因神秘,才更显得美丽。血族在娱乐圈等靠脸吃饭的地方能够独占半边天,出众的外表当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这点。
同样的题材内容,血族担纲的影片和电视剧一般都比人类的收视率要高一些。
而白桦作为人类中性格比较胆小的那种,对血族并没什么好奇的心思,相反,他其实挺害怕血族的。
确切地说,他害怕一切看起来比较强势的人。
而血族,不管外表还是真正的能力,比一般的人类都要强得多。
要不是他们没办法正常繁衍,导致数量一直上不去,而人类的科技大爆炸,出现了很多对血族很有杀伤力的武器,导致血族不得不和人类握手言和,可能现在人类还处于被血族圈养的状态。
“你……你好?”白桦底气不足地说。
男人眯起了眼睛。
像,真像。
不光是外表,连这种说话的口气,甚至那让人恨得牙痒痒地稀泥一般的性子,都那么像他失踪的爱人。
不过,看清白桦的眼珠颜色,男人有些失望。
血族的眼珠都是血色的,这个人明显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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