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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的手艺也不至于令人食不下咽,只是,不是那熟悉的味道。人真是犯贱的动物,那男人在的时候,总觉得不那么重要,一旦消失,却让人难过得像发了狂。

        他曾经被那男人不可思议地宠着,爱着,哄着,体贴着,渴求着。

        他可以挑剔男人做的饭菜,把讨厌的粥倒进马桶,挑出每一片不爱吃的素菜,虽然会挨骂,甚至会挨揍,但是,被人凶狠而霸道地关心着,感觉并不那么糟。

        甚至,被锁在床上,被男人强烈地求索着,恶狠狠地贯穿着……成为一个人的整个世界的感觉,其实很棒。

        “老板,有没有白酒?来一瓶。”羊排面汤喝不下,张恒习惯性地要啤酒。

        反正,那家伙也不在乎他喝不喝酒了。

        与其心里憋着难受,不如一醉方休。

        “客人,要哪种白酒?”

        “最贵的,最烈的。放心啦,会给你钱的。”张恒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豪气地拍在桌面。

        钱包是意大利名牌,出现在廉价的大排档,吸引了对面一桌的男人们。看看钱包,男人的视线又往张恒脸上打转。

        老板把一瓶高度白酒送上来,张恒自斟自饮。

        存心求醉的人,喝酒特别畅快,一会工夫,六十度的白酒就喝了半瓶。

        “弟弟,酒量不错嘛。”

        听见陌生的声音,张恒抬起眼。对面一桌里像是小头目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

        “我陪你一起喝好不好?”虽然是询问句,但男人没有等待张恒回答的打算,自行拉开张恒隔壁的椅子坐下,摆个自以为潇洒的姿势,“弟弟,很脸生哦,第一次来玩?这附近治安不好。像你这种长得可爱的弟弟,很容易遇到坏人哦。”

        长得可爱的弟弟?

        张恒左右看看,整个大排档里,找不到任何一张可以被称为可爱的脸。倒是不经意瞥见店门旁的镜子里自己的脸,连日消瘦,下巴变尖了,眼睛显得更加乌黑硕大。受伤失血后的脸色青青白白,似乎透着脆弱可怜的味道。

        如果身上穿着常穿的那种邪恶花衬衫,估计还能保留点黑道气质。

        偏偏今天斗殴时,衣服被刀子割破了,还沾了血,所以张恒才从北山医院出来时,顺手捞走了弟弟的夹克穿在身上。

        陈平那小子,都当医生了,日常穿的衣服还是一股学生气。

        难怪,被当成弱鸡了啊……

        “我叫贵哥,附近几条街都是我的场子。弟弟在哪念书啊?偷偷一个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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